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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质量技监局《浦江县开展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浦江县开展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县质量技监局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品牌大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产品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全县社会经济不断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工业企业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我县经济综合实力和参与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认可、政策激励为原则,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发展、保护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通过对企业的扶持培育、质量监管、技术指导和政策指引,不断提高企业的品牌战略意识,使我县产品质量水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争取在2年内,实现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质量指数稳定在85%以上;5年内使挂锁、水晶、绗缝制品三大支柱行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0℅以上;到2010年,力争达到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 2件、中国免检产品2只、浙江名牌产品达到25个、浙江著名商标(商号)15件、金华名牌达到60个、金华市著名商标(商号)50件,产品的安全、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杜绝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目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和质量观念,主动参与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政府推动,部门齐动,企业主动三方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
    对全县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调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政府以及质监员的作用,全面摸清所辖区域内企业数量、分布状况、质量水平、质量管理和标准执行、专利转化为标准等情况,建立质量信息档案,全面掌握全县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分类指导,注重培育。
    在摸清企业状况的基础上,根据产业、产品特点和企业基本生产条件、发展潜力等情况,对全县工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培育、扶持、规范、监管的对象。以挂锁、水晶玻璃、绗缝制品三大行业为重点,要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网络体系、健全市场监督体系,构建质量保障平台。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选择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实施品牌战略的重点培育对象,对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予以重点帮助和扶持,对产品质量意识不强的企业进行规范提高。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创建工作,开展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协助企业制定品牌创建方案。
    (四)强化基础,完善体系。
    重点引导企业完善内部质量、计量、标准化基础管理工作,引进现代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广泛推行ISO9000、ISO14000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研究和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名牌产品的国际化进程,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五)建章立制,规范有序。
    在全面分析我县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的基础上,以各行业协会为纽带,制订行业自律、产业提升、品牌发展等规章制度,力争在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
    四、工作措施
    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要列入政府、职能部门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中,质监要总抓、乡镇要主抓、部门要齐抓、企业要自抓。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了切实有效地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由县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质监部门要把质量提升工程作为全局工作的头等大事,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计量、标准、质量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要与科研技改、品牌培育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企业质量提升;工商部门要协助质监部门加强对市场准入类的企业的后续监管和信息沟通,进一步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科技、经贸部门要加快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鼓励企业增大科研技术投入,开发新技术,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积极申报专利,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管理,制止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严防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企业内部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发挥社会服务职能,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手段,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三)政策引导,注重激励。
    在现有我县实施名牌产品、免检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完善出台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相关奖励机制,在人才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与相应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实施名牌战略工程的积极性。
    (四)明晰思路,突出重点。
    根据我县工业企业的特点,着重对挂锁、水晶玻璃、绗缝制品三大行业进行质量提升的帮扶,分别制定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分行业开展质量帮扶和质量管理培训,完善企业质量基础工作体系,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计量水平确认和质量赶超等工作。在挂锁行业方面:着重解决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落后、开发能力差、材料单一等问题,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在规模企业中推广实施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在水晶玻璃制品方面:着力解决生产工艺落后,产品开发能力不强的问题,会同中国工艺及水晶玻璃专业委员会修订水晶玻璃工艺品的行业标准以及分等分级标准。在绗缝制品方面:着力提高企业对绗缝制品的安全标准性能的认识,增强企业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
   (五)加强配合,强化服务。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品牌培育计划。要不断建立和健全行业协会等各种组织,调动行业协会参与质量工作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自律作用,加强行业质量监督,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为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服务。
 
    附件:2006年浦江县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附件
     2006年度浦江县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第一阶段(2006.3.1-4.15)
准备动员
阶段 1、制订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府办、质监局
2、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县企业了解和掌握质量提升工程意义。 宣传部门
3、召开“工程”实施动员会,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县府办
第二阶段(2006.4.16-5.31)
调查摸底
阶段 1、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立生产企业基本数据库 质监局、各乡镇(街道)质监办
2、梳理分析企业基本情况的现状,分行业召开研讨会,听取意见,完善具体工作方案 质监局
3、突出重点,根据挂锁、水晶、绗缝企业的基本情况,制订分类具体实施计划 质监局、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阶段(2006.6.1-9.30)
推进实施
阶段









第三阶段(2006.6.1-9.30)
推进实施
阶段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定体系、认证认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标准化体系 质监局
2、组建成立浙江省水晶玻璃行业协会 经贸局
3、组织骨干企业召开质量管理、计量、检测、标准化工作对科技推动作用说介会 质监局
4、争取在浦江设立全国水晶玻璃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制订水晶玻璃行业标准,提升水晶玻璃、挂锁、绗缝制品检测能力 中国工艺及水晶玻璃专业委员会、水晶行业协会、质监局
5、鼓励出口外贸的挂锁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外的先进标准并按标准组织生产。推广、采用绗缝制品的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 质监局、各乡镇(街道)
6、举行先进生产装备展示会,积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经贸局、行业协会
7、开展水钻工艺原材料配方项目的研讨,将其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或技术标准 科技局、质监局
科浦水晶技术工程研究所
8、加强新农村建设,实施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农业局、质监局
9、开展对水晶玻璃、挂锁、绗缝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质监局、工商局
10、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推动专利、科研资源成果转化为标准 质监局、科技局
经贸局
11、做好重点骨干企业的品牌培育工作,开展名牌、免检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申报工作 质监局、工商局
12、以服务浦江经济发展活动为载体,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相关职能部门
第四阶段(2006.10.1-12.31)
总结提高
阶段 1、总结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经验,提出下步工作思路 质监局
2、进一步完善各项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县府办、相关职能部门
3、建立品牌培育质量提升的长效管理机制 质监局
5、总结工作经验,迎接上级对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检查考核 县府办、质监局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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