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品牌培育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三日
浦江县品牌培育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品牌大省”战略决策,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我县经济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浦江县品牌培育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品牌大省”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品牌推动经济发展,全面提高我县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具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建立品牌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优势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和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培育挂锁、水晶玻璃等专业商标培育基地。
1、商标(商号)。到2010年,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级著名商标(商号)15件,市级著名商标(商号)50件。
2、名牌产品。到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只,省级名牌产品25只,区域品牌2只,市级名牌产品60只和一批县级名牌产品。
3、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为我县特色行业创造品牌培育基地,使我县特色行业从生产加工基地转化为品牌基地。力争我县挂锁行业在2006年成为省级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在2007年成为中华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水晶玻璃行业在2006年成为省级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绗缝行业在2008年成为市级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
三、工作措施
1、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著名商标、市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知名商号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著名商号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级别不同称号的不重复计奖,按最高级别计奖。同时每年安排县级品牌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扶持和培育县级品牌。
2、部门联动做好品牌建设工作。工商、质监部门是品牌建设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根据我县企业发展现状、趋势,建立我县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培育品牌数据库,对录入的企业加强帮助、服务和培育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品牌培育申报工作。其他部门在立项、用地、供电、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和动力在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知识教育,积极推动企业走品牌之路,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标、行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加大质量和品牌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品牌工作机构。发挥龙头和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品牌对资源的作用,促进有限资源向品牌企业集聚,促进产业提升。
4、营造社会氛围。要大力推广“质量兴县”、“品牌兴业”、“名牌兴企”的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品牌战略实施。要持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建立品牌打假协作网络,从严打击各类品牌侵权行为,为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等各种组织,充分发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功能,制定行业规范、产品标准、发展规划、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法律咨询、质量监测等方面的优质服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品牌力度,增强全社会支持品牌,保护品牌的意识,营造培育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环境。
《浦江县品牌培育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三日
浦江县品牌培育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品牌大省”战略决策,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我县经济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浦江县品牌培育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品牌大省”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品牌推动经济发展,全面提高我县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具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建立品牌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优势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和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培育挂锁、水晶玻璃等专业商标培育基地。
1、商标(商号)。到2010年,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级著名商标(商号)15件,市级著名商标(商号)50件。
2、名牌产品。到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只,省级名牌产品25只,区域品牌2只,市级名牌产品60只和一批县级名牌产品。
3、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为我县特色行业创造品牌培育基地,使我县特色行业从生产加工基地转化为品牌基地。力争我县挂锁行业在2006年成为省级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在2007年成为中华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水晶玻璃行业在2006年成为省级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绗缝行业在2008年成为市级商标协会专业商标品牌培育基地。
三、工作措施
1、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著名商标、市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知名商号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著名商号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级别不同称号的不重复计奖,按最高级别计奖。同时每年安排县级品牌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扶持和培育县级品牌。
2、部门联动做好品牌建设工作。工商、质监部门是品牌建设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根据我县企业发展现状、趋势,建立我县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培育品牌数据库,对录入的企业加强帮助、服务和培育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品牌培育申报工作。其他部门在立项、用地、供电、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和动力在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知识教育,积极推动企业走品牌之路,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标、行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加大质量和品牌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品牌工作机构。发挥龙头和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品牌对资源的作用,促进有限资源向品牌企业集聚,促进产业提升。
4、营造社会氛围。要大力推广“质量兴县”、“品牌兴业”、“名牌兴企”的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品牌战略实施。要持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建立品牌打假协作网络,从严打击各类品牌侵权行为,为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等各种组织,充分发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功能,制定行业规范、产品标准、发展规划、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法律咨询、质量监测等方面的优质服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品牌力度,增强全社会支持品牌,保护品牌的意识,营造培育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环境。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