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组织:
《浦江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浦江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善机关服务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理念,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制定标准,建章立制,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和公道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均应严格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工作,部署本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事项,制定标准
1、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确定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各自由裁量事项的裁量标准,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较多,根据工作实际难以在8月底前全部规范到位的单位,经报县政府批准,可以延期至2006年底。但对违法行为经常发生的,或者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以及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必须在2006年8月底前规范到位。
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裁量标准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并将修订后的裁量标准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裁量标准,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等,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做出科学、准确、详尽的规定。
(1)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在同一罚则中规定了可供选择的多种处罚种类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对何种情况应给予何种处罚做出相对应的规定。
(2)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
(3)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期限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固定期限或幅度较小的期限。
(4)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在列明具体情况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不得增设或创设条件。
(5)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一般可按处罚下限处罚。
(6)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量罚基本一致的原则。
(三)建章立制,规范实施
1、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裁量结果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2、建立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予以说明。
3、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大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审核力度,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后,应经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后才能报负责人签发。
4、建立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自由裁量的重大或复杂案件,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进行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决定案件的处理。
5、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将列入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本单位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与改善机关服务环境工作相结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系。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对报送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和裁量标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县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通过日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年终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年底,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浦江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浦江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善机关服务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理念,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制定标准,建章立制,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和公道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均应严格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工作,部署本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事项,制定标准
1、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确定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各自由裁量事项的裁量标准,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较多,根据工作实际难以在8月底前全部规范到位的单位,经报县政府批准,可以延期至2006年底。但对违法行为经常发生的,或者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以及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必须在2006年8月底前规范到位。
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裁量标准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并将修订后的裁量标准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裁量标准,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等,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做出科学、准确、详尽的规定。
(1)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在同一罚则中规定了可供选择的多种处罚种类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对何种情况应给予何种处罚做出相对应的规定。
(2)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
(3)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期限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固定期限或幅度较小的期限。
(4)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在列明具体情况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不得增设或创设条件。
(5)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一般可按处罚下限处罚。
(6)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量罚基本一致的原则。
(三)建章立制,规范实施
1、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裁量结果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2、建立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予以说明。
3、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大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审核力度,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后,应经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后才能报负责人签发。
4、建立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自由裁量的重大或复杂案件,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进行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决定案件的处理。
5、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将列入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本单位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与改善机关服务环境工作相结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系。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对报送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和裁量标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县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通过日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年终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年底,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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