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浦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逐年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仍然处于高位,死亡事故仍频频发生,特别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汽车、摩托车涌入普通社会家庭,机动车驾驶人大幅增加,农村道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使我县交通安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原有的交通安全隐患还未完全治理到位,而新的交通安全隐患又不断涌现。所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了巩固和深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浦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助,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制定措施,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实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平安畅通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扎实推进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成立“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组长:朱受明;副组长:公安局盛能剑,交通局陈树良,安监局王兴灯;成员由宣传部、发改局、监察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盛能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杰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创建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
1、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县、乡镇(街道)二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本完善,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90%以上得到有效治理,学校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100%。
3、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增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显著提高,初步形成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装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和利用,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因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交通堵塞能快速疏通,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6、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有力改善。以2005年控制数为基数,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年“零增长”,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影响恶劣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众的交通安全感明显增加增强,基本建成“平安畅通县”。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发挥“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紧急情况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形成长效机制。
2、制定并认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每年1月15日前专题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落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健全村、社区交通安全联络员体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
4、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根据我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将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加以引导改造,努力减少客运能力的交叉重叠,积极有步骤地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切实解决农民的出行和农村地区学生上放学困难。
5、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点段和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与安全的路口进行集中治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认真查找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所在,对城市路口的不同时段交通状况认真观察总结,找出影响通行秩序和安全的客观因素,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交通事故隐患点段、路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该封闭的就封闭,该渠化的就渠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并向社会公布,努力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6、完善现有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建设等部门,对全县现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特别是对三级以下公路、康庄工程、库区或高落差路段、学校周边、城市主街道等,要做到该修补的修补,该更换的更换,该增设的增设,尽可能地确保通行安全。
7、重视加强新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建筑物体停车库建设。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体的停车库,必须做到“三同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无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或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对建筑物体停车泊位达不到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8、切实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根据我县城区交通流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对交通比较混乱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和站点,科学布局公共停车场、站,严格统一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认真清理非交通占道,严格广告设置地点的把关,审核、改善路灯配制,并确保城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
9、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管理,特别是对车辆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货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限、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和整治力度,齐抓共管,始终保持高压管理态势,充分利用测速仪、电子监控等高科技交通管理装备和非现场执法等措施,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
10、严格客运班线、农村道路和拖拉机管理。三级以下公路、农村道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限制低速汽车、拖拉机进城,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从严处罚。
1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驾驶人培训学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知识等培训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及时整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已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和考试。
12、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监、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实行定期抽查,特别是客运车辆、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测,必须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做到严格严格再严格。
13、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行车日志制度,加强对行车记录仪、GPS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客运活动。
14、规范学校接送车管理。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车和校车的监管,建立健全学校接送车和驾驶人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措施。
15、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公安交警要继续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规定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的必须课时,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设必要的栏目,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公益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在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经常性地宣传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
16、完善应急救援和信息共享机制。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要组织演练,不断完善修订措施,特别是公安、卫生部门对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情况,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定期互通有关信息。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今年的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7-8月,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在7月初由县政府牵头召开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第二阶段:8-10月,全面推开“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和分工,并制定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期间,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第三阶段:11月,总结巩固、迎接上级检查考评。11月初,各相关单位必须把各自创建工作的具体台帐整理清楚,交创建办公室统一装订,形成规范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11月上旬整改到位,努力使创建工作取得优异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开展平安畅通创建工作,切实领会平安畅通创建活动的社会效益和意义,加强领导,努力克服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我县实现三年交通事故“零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2、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和工作措施,认真地将各项任务逐一安排落实,同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相互理解和支持,互通信息,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合力,使我县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4、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各部门单位在明确各项创建任务要求的基础上,要狠抓落实工作,绝不能松懈拖垮和推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任务分解
一、县公安局
1、根据创建要求,全面部署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交通、建设部门完善全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设置。
3、分析、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路口及交通事故原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治理。
4、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对公路“三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残疾车、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管理从重处罚。
5、严格机动车安全检测,对客运车辆和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的检测按相关要求,各项指数或标准必须达到100%。
6、严格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制度,对其他驾驶人培训考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对驾驶人的违法记分制度和学习考试制度。
7、制定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活动。
8、积极开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率力争达到80%以上。
9、加强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建设,每辆巡逻车必须配备测速仪和酒精检测仪,在信号灯路口、重点复杂路口和单向通行线路上安装技术监控设备。
10、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互动能力。
11、严格城市道路人行道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确保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整齐有序,有条件停放小型汽车的人行道,应合理施划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12、加强允许临时路面停车路段的停车秩序管理,杜绝线内停车线外也停车现象。
13、切实清理非交通占用道路情况。
二、交通局
1、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根据全县实际制定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和农村客运发展的优惠政策。
2、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增设、修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并形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资金的制度化。
3、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交通事故隐患点段并切实得到治理,年治理率达90%以上。
4、加强对货车超限和无证从事客运行为的管理处罚。
5、严格运输企业和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
三、建设局
1、对建成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排查,6米以上城市主干道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100%,主次道路交叉口减速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达100%,主次道路合理设置交通标志。
2、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信号灯设置率达80%,不具备设置信号灯条件,但路口较大、交通流量复杂的路口,渠化率要达100%。
3、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明确和落实大型建筑物或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标准,严格控制和审批占用、挖掘道路情况。坚决取缔遮挡交通标志或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设置。
4、行人过街设施应满足实际需要。
5、落实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形成资金保障制度。
四、宣传部
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开设固定的栏目,形成宣传制度,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农业局
1、严格拖拉机登记、检验关。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80%,检验率达70%以上。
2、严格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切实落实拖拉机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制度,持证率和审验率要达90%以上。
3、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客行为,每季开展拖拉机违法载客的专项整治工作。
4、积极开展对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六、教育局
1、在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使交通安全宣传在学校形成制度化,努力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规范学校接送车管理工作,做到超载车辆不进出校门。
3、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警校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七、工商局
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把关。
八、卫生局
加强120、110联动配合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快速救援反应和人员施救能力。
九、质量技监局
制度化地开展对机动车辆检测设备的检查,确保车辆检测系统的正常工作和检测结果的合法性。
十、安监局、监察局
认真检查、指导“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整体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一、财政局
1、认真审核和落实创建活动所必须的资金。
2、加大对全县交通安全设施的科技投入。
十二、供电局
确保城市道路路灯亮灯率达95%以上。
十三、各乡镇、街道
1、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目标、内容及重点。
2、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告本地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次年1月15日前向县政府专报上年度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在本辖区建立村、企业或社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率达90%以上,积极有效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积极配合协助职能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宣
《浦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浦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逐年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仍然处于高位,死亡事故仍频频发生,特别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汽车、摩托车涌入普通社会家庭,机动车驾驶人大幅增加,农村道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使我县交通安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原有的交通安全隐患还未完全治理到位,而新的交通安全隐患又不断涌现。所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了巩固和深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浦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助,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制定措施,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实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平安畅通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扎实推进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成立“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组长:朱受明;副组长:公安局盛能剑,交通局陈树良,安监局王兴灯;成员由宣传部、发改局、监察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盛能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杰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创建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
1、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县、乡镇(街道)二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本完善,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90%以上得到有效治理,学校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100%。
3、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增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显著提高,初步形成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装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和利用,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因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交通堵塞能快速疏通,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6、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有力改善。以2005年控制数为基数,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年“零增长”,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影响恶劣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众的交通安全感明显增加增强,基本建成“平安畅通县”。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发挥“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紧急情况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形成长效机制。
2、制定并认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每年1月15日前专题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落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健全村、社区交通安全联络员体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
4、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根据我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将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加以引导改造,努力减少客运能力的交叉重叠,积极有步骤地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切实解决农民的出行和农村地区学生上放学困难。
5、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点段和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与安全的路口进行集中治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认真查找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所在,对城市路口的不同时段交通状况认真观察总结,找出影响通行秩序和安全的客观因素,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交通事故隐患点段、路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该封闭的就封闭,该渠化的就渠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并向社会公布,努力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6、完善现有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建设等部门,对全县现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特别是对三级以下公路、康庄工程、库区或高落差路段、学校周边、城市主街道等,要做到该修补的修补,该更换的更换,该增设的增设,尽可能地确保通行安全。
7、重视加强新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建筑物体停车库建设。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体的停车库,必须做到“三同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无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或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对建筑物体停车泊位达不到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8、切实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根据我县城区交通流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对交通比较混乱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和站点,科学布局公共停车场、站,严格统一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认真清理非交通占道,严格广告设置地点的把关,审核、改善路灯配制,并确保城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
9、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管理,特别是对车辆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货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限、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和整治力度,齐抓共管,始终保持高压管理态势,充分利用测速仪、电子监控等高科技交通管理装备和非现场执法等措施,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
10、严格客运班线、农村道路和拖拉机管理。三级以下公路、农村道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限制低速汽车、拖拉机进城,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从严处罚。
1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驾驶人培训学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知识等培训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及时整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已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和考试。
12、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监、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实行定期抽查,特别是客运车辆、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测,必须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做到严格严格再严格。
13、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行车日志制度,加强对行车记录仪、GPS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客运活动。
14、规范学校接送车管理。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车和校车的监管,建立健全学校接送车和驾驶人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措施。
15、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公安交警要继续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规定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的必须课时,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设必要的栏目,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公益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在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经常性地宣传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
16、完善应急救援和信息共享机制。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要组织演练,不断完善修订措施,特别是公安、卫生部门对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情况,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定期互通有关信息。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今年的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7-8月,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在7月初由县政府牵头召开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第二阶段:8-10月,全面推开“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和分工,并制定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期间,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第三阶段:11月,总结巩固、迎接上级检查考评。11月初,各相关单位必须把各自创建工作的具体台帐整理清楚,交创建办公室统一装订,形成规范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11月上旬整改到位,努力使创建工作取得优异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开展平安畅通创建工作,切实领会平安畅通创建活动的社会效益和意义,加强领导,努力克服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我县实现三年交通事故“零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2、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和工作措施,认真地将各项任务逐一安排落实,同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相互理解和支持,互通信息,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合力,使我县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4、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各部门单位在明确各项创建任务要求的基础上,要狠抓落实工作,绝不能松懈拖垮和推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任务分解
一、县公安局
1、根据创建要求,全面部署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交通、建设部门完善全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设置。
3、分析、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路口及交通事故原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治理。
4、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对公路“三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残疾车、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管理从重处罚。
5、严格机动车安全检测,对客运车辆和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的检测按相关要求,各项指数或标准必须达到100%。
6、严格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制度,对其他驾驶人培训考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对驾驶人的违法记分制度和学习考试制度。
7、制定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活动。
8、积极开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率力争达到80%以上。
9、加强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建设,每辆巡逻车必须配备测速仪和酒精检测仪,在信号灯路口、重点复杂路口和单向通行线路上安装技术监控设备。
10、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互动能力。
11、严格城市道路人行道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确保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整齐有序,有条件停放小型汽车的人行道,应合理施划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12、加强允许临时路面停车路段的停车秩序管理,杜绝线内停车线外也停车现象。
13、切实清理非交通占用道路情况。
二、交通局
1、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根据全县实际制定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和农村客运发展的优惠政策。
2、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增设、修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并形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资金的制度化。
3、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交通事故隐患点段并切实得到治理,年治理率达90%以上。
4、加强对货车超限和无证从事客运行为的管理处罚。
5、严格运输企业和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
三、建设局
1、对建成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排查,6米以上城市主干道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100%,主次道路交叉口减速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达100%,主次道路合理设置交通标志。
2、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信号灯设置率达80%,不具备设置信号灯条件,但路口较大、交通流量复杂的路口,渠化率要达100%。
3、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明确和落实大型建筑物或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标准,严格控制和审批占用、挖掘道路情况。坚决取缔遮挡交通标志或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设置。
4、行人过街设施应满足实际需要。
5、落实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形成资金保障制度。
四、宣传部
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开设固定的栏目,形成宣传制度,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农业局
1、严格拖拉机登记、检验关。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80%,检验率达70%以上。
2、严格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切实落实拖拉机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制度,持证率和审验率要达90%以上。
3、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客行为,每季开展拖拉机违法载客的专项整治工作。
4、积极开展对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六、教育局
1、在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使交通安全宣传在学校形成制度化,努力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规范学校接送车管理工作,做到超载车辆不进出校门。
3、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警校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七、工商局
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把关。
八、卫生局
加强120、110联动配合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快速救援反应和人员施救能力。
九、质量技监局
制度化地开展对机动车辆检测设备的检查,确保车辆检测系统的正常工作和检测结果的合法性。
十、安监局、监察局
认真检查、指导“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整体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一、财政局
1、认真审核和落实创建活动所必须的资金。
2、加大对全县交通安全设施的科技投入。
十二、供电局
确保城市道路路灯亮灯率达95%以上。
十三、各乡镇、街道
1、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目标、内容及重点。
2、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告本地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次年1月15日前向县政府专报上年度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在本辖区建立村、企业或社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率达90%以上,积极有效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积极配合协助职能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宣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