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9月11日召开的全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汲取“8.13”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惨重教训,确保县域内桥梁等设施的安全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以全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使用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以桥梁为重点,对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实施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坚持边查边改边治,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坚持短期整改与长期整治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彻底治理的原则,确保桥梁等设施的安全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排查重点
一是长大桥梁、隧道和跨浦阳江桥梁;二是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三是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四是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五是地质复杂路段的桥梁和在建桥梁;六是早期建成载荷标准较低,目前仍在使用的跨度在5米以上的桥梁。
三、排查主要内容
1、在建桥梁排查内容:一查基本建设程序;二查勘察设计;三查项目管理;四查工程实体质量;五查工程原材料;六查施工工艺。
2、营运桥梁排查内容:一查桥梁的各部位安全状况,包括附属配套设施是否完好。二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三查是否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四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五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六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七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
1、开展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摸清桥梁数量和安全基本状况,实地调查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建立一桥一档。
2、拟订整改治理方案:10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会诊,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并上报批准。
3、落实治理措施:11月起,对经排查已确定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危桥和险桥及时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落实责任人员,制订应急预案。分轻重缓急,对危桥、险桥进行整改治理。一时不能完成治理的危桥、险桥则制定治理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4、总结上报。12月份对全县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上报。
五、治理措施
1、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危桥的通行管理。
对于经排查已确定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危桥和险桥,交通、建设部门要立即研究提出具体的车辆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对于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正常通行安全的桥梁,要立即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协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同时向社会公告,组织车辆绕行,避免交通堵塞;还能继续维持使用的危桥,要在桥头设置明确的限载标志,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司乘人员发出警告,必要时派专人值守,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严禁重量超限超载车辆上桥。
交通路政部门在排查治理期间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一线治超执法和管理工作人员全员上岗,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上桥行驶,经检测确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一律先卸载后处罚,坚持严管重罚,坚决消除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建设部门要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的应急预案。对于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还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够及时救援受困车辆和人员,疏导交通。交通、建设等单位要以桥梁为重点,加强桥梁巡查工作力度,增加巡查频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要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对排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分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采取整改和治理措施,做到边查边改边治。
4、加快存在安全隐患危桥的加固改造步伐。
根据桥梁排查的现状,一、二类桥由养护单位每月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损进行小修和保养;三类桥在排查中已发现桥梁重要部(构)件存在明显缺损,争取在年底前进行修理、更换和恢复;四、五类桥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全面了解桥梁的基本情况、主要病害,拟采取的改造措施等有关内容,合理确认《公路桥梁检查核实方案》。对所需治理经费较多的危桥项目,要及早上报,列入治理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治理。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集中改造,基本完成危桥改造任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浦江县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楼东江副县长任组长,吴贤惠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建设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排查治理;县交通局负责建成区外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排查治理;其他社会桥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村负责排查治理。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2、突出重点,排查到位。
交通、建设部门要精心组织力量,组成调查小组,深入现场,扎扎实实开展普查。对县域内的所有桥梁进行排查,绝不能出现漏查现象。排查工作中要突出对重点的六个方面的桥梁认真开展实地调查,对照排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分析会诊,制订详细的整改治理方案。
3、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根据整改治理方案,逐个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相应治理措施尽快到位。需加固改造的治理计划要尽快上报审批,尽早启动隐患整改,确保桥梁安全运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