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促进能源合理利用,现将省经贸委、统计局、质量技监局、国资委制定的《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国资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特制定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基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到2010年,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节能成效明显,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一把手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各企业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合理、准确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明确能源统计责任人,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统计业务和网上报送技术的学习,按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记录。
(三)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配合有资质的能源审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完成审计报告;通过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各企业要抓紧编制节能规划或计划,并认真分解落实。企业节能规划或计划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并有分年度的实施计划。今年底前,各企业将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或计划报所在地市经贸委(经委),全部规划(计划)审核工作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前几年已经做完审计的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要把握5年一次的周期审计要求)。
(四)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五)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能源统计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六)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全省各级经贸、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国资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各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名单每2年做一次调整,由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向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提出调整建议,经省统计局审核后,由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新进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促进能源合理利用,现将省经贸委、统计局、质量技监局、国资委制定的《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国资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特制定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基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到2010年,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节能成效明显,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一把手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各企业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合理、准确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明确能源统计责任人,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统计业务和网上报送技术的学习,按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记录。
(三)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配合有资质的能源审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完成审计报告;通过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各企业要抓紧编制节能规划或计划,并认真分解落实。企业节能规划或计划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并有分年度的实施计划。今年底前,各企业将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或计划报所在地市经贸委(经委),全部规划(计划)审核工作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前几年已经做完审计的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要把握5年一次的周期审计要求)。
(四)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五)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能源统计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六)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全省各级经贸、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国资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各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名单每2年做一次调整,由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向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提出调整建议,经省统计局审核后,由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新进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