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正文

浦政办发〔2008〕11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浦江县2007年度先进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优秀农业经纪人评选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引导广大农业农村人才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我县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浦江县2007年度先进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优秀农业经纪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县级先进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优秀农业经纪人。

三、参评条件

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乐于助民,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在各自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浦江户籍单位和个人。

1、先进农业加工企业(申报材料目录: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企业生产示范基地规模和带动能力的相关证明,企业资信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参选单位从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中产生。参选加工型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参选企业要求具有较强的农副产品加工和开发技术能力。

2、优秀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材料目录:合作社基本情况介绍,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合作社生产示范基地规模和带动能力的相关证明,合作社资信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参选单位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的县级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参选合作组织在当地产业中所占比例较大,产业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拥有自身的生产、示范基地500亩以上或带动农户50户以上;有统一的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市场开拓和营销网络健全。参选单位要求具有较好的科技推广业绩。

3、优秀农业经纪人

参选人从我县优势农产品的购销大户中产生,通过组织农产品销售,对农民致富、产业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通过经营活动,自身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拥有一定的市场营销网络;年销售浦江县农产品金额在200万元以上。

四、评选机构

县政府成立“2007年度先进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优秀农业经纪人”评选组委会,由县府办、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供销总社、县质量技监局等单位组成,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及评定工作。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评选和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报名方法

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名单。

 

六、评选程序

1、申请。各乡镇(街道)于2008123前,将报名推荐表格和证明材料报送县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列为预评候选人。(联系人:王国忠,联系电话:84101910)。

2、初审。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出申请的参选人进行审核、筛选和推选,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

3、评审。评选组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2007年度“浦江县先进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优秀农业经纪人”名单,由县政府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向全县公布。

七、工作要求

2007年度“先进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优秀农业经纪人”评选活动是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民经济意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通过民主程序择优推荐,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教育广大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7年度浦江县先进农业加工企业推荐表

      2.2007年度浦江县优秀农业专业合作社推荐表

      3.2007年度浦江县优秀农业经纪人推荐表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853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