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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发〔2008〕18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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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现就我县今后一个时期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为突破口,扩大办学规模,加快专业改革,实现校企合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三农”服务,形成结构合理、灵活开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职高与普高的招生比达到11,为社会输送8000多名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毕业生,为农村、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认真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预备劳动力培训,开展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培训。到2010年,使我县技术工人队伍中具有中级工技能水平的达到45%,高级工以上的超过15%,全县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

(三)到2010年,中职学校专业课80%以上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其中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达到40%;培养一批高技能的专业骨干教师和12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

二、加大投入,增强职业教育的竞争力

(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争取在2008年完成迁建,办学规模为90个教学班,在校生达4500人左右,力争建成浙中一流的职业技术学校。加大专业建设力度。以工艺美术专业和机电专业建设为重点,切实改善专业教学设备,增设工艺、现代电子等课程;根据浦江实际开设加工(水晶、花边等)专业、制造专业(制锁),增设汽修等工科性和服务性专业。2010年前,力争使该校的工艺美术专业成为省级示范性专业和省级实训基地,并通过省一级重点或国家级重点评估。

(五)实行职业教育助学奖学制度。对就读本县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按照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上述两类困难学生的资助面保持在10%左右。对其他一、二年级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受奖学生总数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

(六)合理配置资源,严格劳动准入制度,促进普职教协调发展。制定中职招生政策,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立足就业市场,推进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优先录用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使职校学生“就业有路、升学有望”。

(七)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对各行业职业领域具有绝技绝招、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在行业和企业的关键岗位推行“首席工人”制度,建立全县范围内“首席技师”的评选制度。加大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力度,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改革,提高办学效益

(八)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培养模式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开展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改革职业学校评价体系,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九)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建立由行业协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审核专业和课程设置,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工作。按照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和强化技能训练的要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和技能训练方法,开发校本教材。实施分层次教学,建立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在全县建立5家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以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单纯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教学、实习以及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并为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十一)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建专业、实训基地、研究中心和经济实体,或组建职教集团。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承接企业产品加工,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

(十二)加快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公办职校在师资、实训设备等方面的优势, 2009年以前,在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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