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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2〕17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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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2176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25

 

 

 

 

 

浦江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和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20111号)文件精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企业自我承诺为主线,以政府评估分级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制约性政策措施为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和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企业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应急管理等法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企业应当通过公示的方式,及时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基本信息,并于每年初与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或在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增加相关承诺的内容),约束和规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做好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工矿企业的分类等级评定,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标准见附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所属行业企业的分类等级评定,具体诚信等级评估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另行下发。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状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估办法:企业自评→当地乡镇(街道)组织有关人员初评→县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有效期三年。企业安全生产等级有效期满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复评,县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实行动态管理。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直接确定为A级。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要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要列入“黑名单”:

1.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2.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严重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一年内受到安全监管部门2次以上(含)行政处罚,或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抗拒执法的;

4.不按相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或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5.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擅自生产经营的;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分类等级评估情况的公布和通报。由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及时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并将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结果通报给县经济商务、公安、财税、人力社保、国土、建设、交通、旅游、工商、质量技监、总工会、供电和人行等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和“黑名单”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制约措施。

(五)实施分类等级的动态管理。被评为BC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整改到位后,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原审核部门组织考评,符合调整条件的,应予以调整分类等级。被评为ABC级的企业,如果发生一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一个等级。分类等级调整后,应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四、激励和制约措施

县经济商务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享受商贸、工业转型升级财政补助和其他工业发展有关优惠扶持政策。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予立项审批;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活动,不得享受商贸、工业转型升级财政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在有序用电管理中实行限额使用。

县公安部门。对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加密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县财税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享受各类财政补助和奖励政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不得享受各类财政补助和奖励政策。

县人力社保部门。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次年取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参评资格

县国土部门。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矿山治理项目的公开竞标,同时扩大再生产用地不予审批。

县建设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审批。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年度的安全评优评先资格;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上报上级权限部门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扣项目经理、安全员的资格证书,直至吊销。

交通部门。被评为A级企业,优先推荐各级评优评先和各级政府质量奖。被评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年度的安全评优评先资格和各级政府质量奖。被列入“黑名单”企业,上报上级权限部门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扣项目经理、安全员的资格证书,直至吊销。

旅游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享受旅游发展资金扶持政策。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当年取消参与企业等级评定资格,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活动,不得享受旅游发展资金扶持政策。

县工商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和省知名商号。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和省知名商号。

县质量技监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推荐申报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

县安监部门。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推荐各级评优评先和享受各类扶持政策评审。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其年度的安全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出具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资信证明。

总工会。被评为A级的企业,优先推荐企业负责人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得授予“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县供电部门。被评为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按照县经济商务部门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严格监督检查;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新装、增容用电时,暂缓办理用电增容手续,整改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县人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记入《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大事件”一栏,作为贷款审批的重要依据。被评为A级的企业,在贷款上实行优先,额度及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被评为D类的企业,在贷款审批及贷款利率上从严从紧,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年内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重点对矿山、建筑、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及规模以上的企业开展诚信管理,由点到面,逐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经济商务、公安、财税、人力社保、国土、建设、交通、旅游、工商、质量技监、安监、总工会、供电、人行等部门(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县安监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后续管理上,要及时进行企业分类等级的调整。

(四)分类监管,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对安全生产诚信A级、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的激励和制约措施,给予支持或限制。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基本内容

 

 

政办发〔2012176号文件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基本内容

序号

  

   

考核标准

得分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分)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正式的文件材料。法规、规章对高危行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设置评估标准。

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4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扣2分;没有机构或人员设置的正式文件书面材料扣1分;机构设置或人员配备书面材料与现实情况不符扣0.5分;机构或人员职责不清的扣1分,机构或人员未履行职责的扣0.5分。

 

 

2

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5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包括:a.安全生产工作例会;b.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c.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d.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e.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f.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g.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h.安全生产台账的管理;i.应急救援措施;j.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k.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2)安全操作规程:a.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b.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没有正式颁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扣2.5分;没有正式颁布安全操作规程扣2.5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2分,规章制度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操作规程每缺少一项扣0.2分,操作规程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

安全管理台帐(3分)

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机构网络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与上下级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3)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5)日常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上级部门单位检查);(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照片资料等;(7)安全生产各种培训及各类人员持证情况记录和考核资料;(8)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记录;(9)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检测资料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等;(10)有关安全生产收发文件、报告、函等;(11)安全设施台账;(12)其他需要保存整理归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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