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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2〕134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
浦江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2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逐步落实责任,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交通局要做好公路(乡道、村道由乡镇、村负责)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水务局要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建设局要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农办要做好下山脱贫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经济商务局、县安监局要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改革、科技、教育、民政、卫生、旅游、供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之间的充分衔接,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一)加强调查评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县国土局会同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工作力度,强化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调查评价结果及时提交县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
(二)强化重点勘查。县国土局要组织力量,对可能威胁城镇、乡村、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以及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和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三)开展动态巡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严格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根据调查评价的结果,及时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预案。实行防灾预案动态管理,对预案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生变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适时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并将变动情况公示。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加强督促指导。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一)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监测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尽早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二)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局、县气象局等要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三)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街道)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各村(居)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和灾害信息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要加强指导和支持。
四、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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