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GPJD01-2020-0013
浦政办发〔2020〕63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浦江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规定,为做好我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扩散蔓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林业资源情况
浦江县地处浙江省中部,是典型的“七山一水二分田”地形地貌,土地总面积1376960亩,其中林地面积996369亩,占72.36%;森林面积979359亩(其中:乔木林地861011亩,竹林地50596亩,特殊灌木林地67752亩),森林覆盖率71.12%,林木绿化率71.41%;全县活立木总蓄积3932741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3902456立方米,占99.23%。其中松林面积45万亩,以马尾松为主的纯松林面积21.8万亩。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情况
2019年1月,我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通过近几年的清理,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病率已趋于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东部乡镇(街道)、县林场发病率相对较轻,西部山区乡镇情况相对严重。根据前两年的清理情况和今年秋季初步普查,预估2020-2021年度的枯死、濒死松树清理量为3.5万吨左右。
二、防控目标与任务
(一)防控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防治原则,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的防治思路,结合松科古树及重要区域松科景观树等松科植物打孔注药保护措施,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努力打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翻身战。
(二)防治任务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技术要求,对我县15个乡镇(街道)、县林场所辖范围内在2020年秋季普查中发现的枯死、濒死松树实施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实施方案(2020版)》的规定,对重点生态部位、风景名胜区的大径松树(包括松科古树)进行针对性的防治。加强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松木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三、疫情防治
(一)枯死、濒死松树清理
枯死、濒死松树清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林场负责实施。全县集中清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特殊情况除外)。清理对象为枯死、濒死松树。清理原则:先从高铁、高速、国道、省道、重要县道、重点景区周边开始清理,再向其他区域辐射。
1.作业设计。各乡镇(街道)、县林场自行组织作业设计,根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招标采购。枯死、濒死松树清理以乡镇(街道)、县林场为责任主体,按相关规定落实招标采购工作。招标采购前须对清理区域进行公示。投标人须具有农林有害生物防治经营范围的法人资格,且经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合格。原则上各乡镇(街道)不少于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全县范围内中标数量不能超过2个。招标采购以0.46/公斤的单价向下浮动,单价最低者中标。
3.作业质量。清理枯死、濒死松树,其伐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5厘米,用敌敌畏等农药喷洒、覆塑料膜并用土压实;1cm以上枝桠、树干全部清理下山。
4.作业管理。中标单位要严格作业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到位,以村为单位,连片、彻底的开展清理工作,保证清理进度和质量,严禁采伐活立木。中标单位清理前须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要严格执行清理技术标准。清理下山的疫木凭《浦江县疫木调运单》按“就近原则”调运至县定点疫木加工企业。中标单位须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5.作业监管。乡镇(街道)、县林场、仙华山风景名胜区应落实好清理工作的监管人员,乡镇(街道)须安排枯死、濒死松树清理所在村的村民参与现场监管。监管工作的内容:清理山场的范围、清理的进度和质量、疫木的运输,杜绝乱砍滥伐,防止疫木流失,协助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6.作业验收。清理工作完成后,乡镇(街道)、县林场应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的清理质量进行自查初验,初验合格的,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复验。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中介对清理质量进行复验。中标单位对复验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返工整改。在落实整改时,可以凭本方案办理采伐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