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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平政办〔2008〕46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
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八日
平阳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状况,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建设环境友好型小康社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净化洁化农村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努力改善农村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市场运作”的原则。
3、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注重长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县生活垃圾实现“户三包、村收集、乡镇中转、县统一处理”的运作模式,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农村环境污染明显减少,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好转,基本达到农村卫生整洁、生态和谐的目标。
二、实施办法
(一)运作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按照“户三包、村收集、乡镇中转、县级统一处理”的四级管理模式运作。
1、户三包。包卫生,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和秸秆等农业生产垃圾)放入收集袋(桶),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投放到指定的地点(垃圾箱、垃圾坞)。包绿化,农户负责维护自家门前的花草树木。包秩序,农户负责维护自家门前的秩序,不准堆放杂物。
2、村收集。各村环卫保洁人员负责本村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并负责到指定地点(垃圾箱、垃圾坞)将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
3、乡镇中转。乡(镇)政府的垃圾中转站负责垃圾中转运输。
4、县级统一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乡镇统一中转运输至县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实行有偿处置(在县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前,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对生活垃圾实行卫生填埋)。
(二)人员保障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指导及联络工作,负责划定环卫保洁责任区域,负责对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各行政村要根据需要聘用保洁员。
2、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村必须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桶)、标准化的垃圾中转站(房),购置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和卫生消毒设备。在县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前,各乡镇要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