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进一步支持大众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精神,根据县审计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和学历认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说明:每年4-5月,受理上年度1-12月就业补贴。具体申报流程和说明事项将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发。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
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养老、家政和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原件一份。5.每月工资发放凭证原件。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份(生活困难人员提供)。2.社会保障卡原件。3.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生活困难人员提供低保和低保证明)。
(五)办理说明:每年6-7月,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具体申报流程和说明事项将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发。
四、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的最低标准之和,补贴期限1年。
(四)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5)原件一份。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册(附件7)原件一份。3.招用毕业生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原件一份。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五、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二)补贴条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
失业保险的家政人员。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实际聘用的员工制家政人员人数
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的最低标准之和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8)原件一份。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册(附件9)原件一份。3.劳动合同(企业与家政员工签订)原件。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六、创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3000元的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0)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
(二)补贴条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重点人群3人就业的(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包括本人)。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1)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八、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
(二)补贴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企业(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3.租赁合同及税务发票复印件各一份。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经营地与租赁地相同)。6.补贴申领期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说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九、养老、家政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或农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3)。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4.养老、家政或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申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十、优秀创业项目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获奖项目落地企业。
(二)补贴条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且其项目在平阳县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补贴)。当年奖补金额不高于该企业上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
(四)所需材料:1.优秀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14)。2.优秀创业项目声明函(附件15)原件。3.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团队成员身份证。5.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6.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申明:全年受理。需在符合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十一、创业孵化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或创业孵化企业。
(二)补贴条件:为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其孵化
的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已享受政府补贴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或创业孵化企业除外。
(三)补贴标准:每新增创业实体一家给予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或创业孵化企业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17)。2.孵化协议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孵化服务记录台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所孵化企业的企业年度报告。
(五)办理说明:具体申报流程和说明事项将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发。
十二、创业大赛补助和奖金申领
(一)补贴对象:人力社保部门参与举办的“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各类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
(二)补贴条件:承办单位成功举办大赛。
(三)补贴标准:对举办“奇思妙想浙江行”平阳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具体金额按照合同执行)。对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金(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所需材料: 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16)原件一份。2.大赛工作总结及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