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中心:
《平阳县审计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局班子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审计局
2020年3月4日
平阳县审计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管理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自觉性,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考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
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方法
按县府办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钉钉打卡签到。
三、公务活动
1、下乡:因工作需要下乡的在符合县府办规定的作息时间内异地钉钉打卡并附文字说明具体事由;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打卡的在浙政钉填写外出审批单或者填写《平阳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审批单》,一般工作人员及中层副职由科室(中心)负责人批准,科室(中心)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2、公差:因工作需要外地出差的需填写《平阳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审批单》,其中开会、学习、培训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者通知,一般工作人员及中层干部市内公差由分管领导批准,市外公差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
1、事假:干部职工确因个人和家庭原因需要请事假的,均须填写《平阳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请假报告单》。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2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由分管审核报局长审批。请事假累计达30天以上的,按规定流程审核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2、病假:干部职工因病需要治疗请假的需填写《平阳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请假报告单》,请假1天以内的,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的,审批须持有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病历等材料(去外地就医须凭医院转院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请假1个月以上的,按照平委办〔2012〕234号文件的规定,须有病情鉴定定点医院先行病情鉴定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年休假:干部职工年休假时,要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轮休。干部职工申请年休假须填写《平阳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原则上在年初(末)、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期间不安排年休假。
4、因私事请假出国、探亲假、婚育假、丧假等情况,按《关于县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平人社〔2014〕15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科室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或年休的,均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或报受委托领导审批。
6、县管干部请事(病)假按县里有关规定报批。
五、奖惩
1、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1次扣5元;未在钉钉签到一次扣20元,无特殊原因月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做诫勉谈话。
2、病假、事假、旷工。
经批准请事(病)假的,按平委办[2012]23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日(工作日)扣除工资福利20元。
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的,应在去向牌中注明,并事先向单位(科室)负责人说明外出工作内容、时间、地点,未经批准视作擅自离岗。一天内未作一次签到并未办理相应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旷工期间按100元/天扣除津补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2004]117号)等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予以辞退或解聘。
六、违纪追究
1、上班时间在食堂就餐被检查到的,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100元。
2、上班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被查到的,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200元。
3、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观看视频或小说等做与工作无关事项被查到的,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