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民宗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和县消安委《平阳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我县民族宗教领域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及“8+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平阳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争创宗教领域“百优争创”消防安全品牌,打造全县消防安全工作行业标杆,为奋力续写好新时代平阳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夯实安全组织保障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各乡镇要加强上级关于宗教领域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每季度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设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曝光台”,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安全隐患曝光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强化标准,搭建载体,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争创”活动。贯彻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争创”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申报并开展“百优争创”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下半年,省民宗委将组织对申报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考核,确定“2021年度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百优争创示范单位”。县民宗局将在“百优争创”活动基础上,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二是深化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工程。持续深化平阳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工程,即一套消防安全管理预案、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一处消防知识宣传栏、一场消防救援技能演练、一个微型消防站(有条件场所),预防和减少宗教活动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各乡镇民宗所按照《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五个一 ”消防安全工程推进方案》要求,对各场所创建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查漏补缺。
三推进宗教场所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建设。我县作为全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秒响应”平台试点先行先试。各乡镇要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在宗教活动场所中的运用,大力推进宗教场所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建设。
三、强化督导,注重检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落实场所安全风险普查。根据《浙江省安全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民宗所要主动配合当地安委办,开展辖区内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含未登记场所)消防安全风险普查,跟进场所安全风险普查进度与质量,做到边查边改,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做好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浙江掌上宗教”APP作用,扎实做好宗教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建筑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1+9”指标安全巡查。突出抓好全县宗教领域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和C级、D级危房巡查整治。
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各乡镇民宗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活动、重要节庆、重点时节应急值班制度,强化安全工作督促指导,确保相关工作及时上传下达。督促指导宗教领域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指导,健全制度,加强场所安全管理
一是指导场所落实安全责任。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名以上消防安全员队伍,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组织、消防安全员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无专职消防队的,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确保“3分钟到场”。
二是指导场所健全安全制度。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落实经费预算;设有消防控制室的,落实人员值班,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上岗。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应急疏散、灭火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是指导场所落实防火检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宗教活动场所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防巡查,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和非通常宗教活动期间,白天每2小时巡查1次,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
五、强化教育,筑牢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