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鳌委发〔2021〕16号
各社区党委、管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驻鳌各有关部门:
《“守护生命·铁拳护航”电动车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鳌江镇委 鳌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公布)
“守护生命·铁拳护航”电动车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省平安领导小组《2020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解释》和《全省公安机关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减量控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平安平阳,实现省级平安县“十六连创”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助推我镇平安建设。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电动车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夯实各社区各部门责任,紧盯四大治理重点,抓好三方面十三项工作,以“强责任、堵源头、抓实效”为目标,建立健全电动车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加大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电动车交通参与者的守法率与头盔佩戴率均达90%以上,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下降15%以上,有效遏制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
三、行动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
四、治理重点
(一)违规销售、非法经营问题。商家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搭售不属于3C认证产品的不合规头盔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商家甚至存在卖电动车送雨篷或直接销售安装电动车雨篷的行为。
(二)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目前,电动车行业未能通过内部治理,及时有效地将电动车市场上的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也未能与行业监管构建良性互补和有机互动,有效规范电动车经营行为。
(三)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当前我镇电动车管理工作仍处于交警部门“单兵作战”的状态,尚未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联动机制,未能与各社区、各部门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将企业团体、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合力。
(四)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问题。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电动车违法行为高发,致使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且电动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占比逐年上升。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销售环节,规范经营活动。
1.强化主体责任。商家要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和履行承诺、告知义务,经营者在销售电动车时,应与消费者签订承诺书,并予以实名登记,告知消费者车辆的使用范围、用途、性质,属电动摩托车的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同时,经营者应上墙公开可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目录,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责任单位:*市监分局、税务分局、各社区,*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质量检查。市监分局要进一步抓好电动车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加大检查频率,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强化限期整改跟踪处置,全程跟踪整改复查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监管闭环。对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车销售企业、商家,一律依法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市监分局、各社区)
3.强化监督执法。市监分局要联合相关部门主动出击,采取明查、暗访等措施,常态化开展监督和检查,重点查处“无营业执照、超核准经营范围,销售无3C认证电动车,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责任单位:*市监分局、各社区)
4.强化行业自律。电动车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共同倡议并承诺禁止销售电动车遮阳伞以及三、四轮电动车,要求经销商在销售环节播放电动车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同时,将电动车纳入到行业保险体系,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责任单位:平阳县电动车销售行业协会)
(二)抓好制度建设,落实门岗制度。
5.强化机关、事业单位自我管理。各社区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奖惩措施,并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与评先评优挂钩,督促本辖区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门卫检查制度,特别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禁止进出。(责任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一室、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三科、党政综合办、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