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镇属有关单位、麻步商会:
《麻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步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麻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麻步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平阳县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平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麻步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麻步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密切协作
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镇各直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做好预防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事故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麻步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预案,是应对全镇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性预案。
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镇有关科室站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组成。
(六)事故分级及其分类
1、事故的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事故,为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需要,按照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或50人以上、不足10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
(2)事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超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3)省政府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3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或10人以上、不足5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
(2)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超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县政府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4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2)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3、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事故按照原因划分为以下20种: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
二、风险评估
(一)近三年麻步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018年和2019年全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为郑家内村安置房建设工地物体打击事故1起死亡1人,五七省道轿货车相撞事故1起死亡1人。
(二)风险分析
麻步镇范围内加工制造类企业115家,合用场所2775家。其中涉爆粉尘企业5家,有限空间作业5家,喷涂作业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1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1家。事故风险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危化品使用、三场所三企业等行业(领域)。同时,镇内小微企业、特别是花边加工类合用场所数量众多分布广,经营场所呈现分散化、简易化,场所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监管难度极大,并且从业人员大都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是事故易发群体。
(三)现有应急资源调查
麻步镇配有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配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建立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麻步镇专职消防队,设立4个兼职社区微型消防站于鳌峰社区、树贤社区、渔塘社区、塘北社区,主要对麻步镇内生产安全及火灾事故的应急抢救处置。
三、应急组织体系
全镇生产安全应急组织体系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等组成。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是麻步镇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机构(镇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安委办)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承担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检查等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
(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党政办: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保障应由镇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党建办(民宗所):负责指导、协调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镇重大文化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负责文化经营活动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运行、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麻步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萧江学区: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校外培训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经济办: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检查、督促监管国有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参与监管国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办、住建所:负责指导、协调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施工事故、农业机械道路外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管理中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烟花爆竹燃放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资规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勘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导致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环保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处置工作。
交警三中队:负责指导、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司法所:辅助事故遇难者应享受待遇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
综合行政执法麻步中队:负责组织、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和电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有关保险公司:负责投保范围内的事故理赔工作。
本预案中未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应急状态下根据镇安委会的协调指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能。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调整的情况,适时对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和明确职责。
(四)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政府、各有关科室站所、各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五)现场指挥部
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在事发地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危险源监控、善后安抚、新闻发布等各项工作。设立相关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安委会任命。
(六)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镇党政办、镇应急管理中心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牵头部门为镇应急管理中心。其职责是:
(1)负责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县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和事故报告工作;
(4)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2、警戒疏散组
由公安派出所、交警三中队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牵头部门为公安派出所。其职责是:
(1)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
(2)制定应急状态下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布置事故现场50米的封锁警戒,维护事故发生区域和疏散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处置其他治安突发事件。
3、抢险救援组
由镇应急管理中心、镇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牵头部门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单位。其职责是:
(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协助现场应急疏散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4)搜救被困人员,并送至安全地带;
(5)负责事后废弃物处置及洗消。
4、医疗救护组
由麻步中心卫生院、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组成,牵头部门为麻步中心卫生院。其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