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全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保障措施,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推动街道工业和服务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平政发〔2020〕76号)、《关于加快平湖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平发改服〔202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当湖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鼓励服务业发展壮大
1.鼓励总部企业入驻。对各类企业总部(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不少于3家,市外公司不少于2家),年度入库税收不少于5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或年度净资产6000万元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三年内根据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80%的奖励。
2.鼓励特色企业入驻。对数字经济服务业(软件开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平台、数字内容服务等)以及相关特色企业,投入运营满一年,经营指标符合存量资源项目引进评价标准,经认定,给予企业装修费3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800元/平方米),以及房屋租金最高20元/平方米/月补助(不高于实际租金与市补助差额部分),需经第三方审计验收通过。
3.鼓励楼宇提升改造,完善功能配套。对首次获得嘉兴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楼宇称号的,给予楼宇运管单位4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楼宇丰富功能、提升品质,对公益性项目,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50万元的奖励。
4.鼓励连锁经营。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落户街道(在街道注册独立法人)后,企业综合贡献情况达到50万元的,根据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50%的奖励,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期限为三年。
5.鼓励服务业企业首次纳统或提升发展。对首次列入规(限)上服务业统计的,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对纳入数字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商务服务业等的数字型企业再给予1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6.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经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0.4万元的奖励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4万元的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
7.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经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通过后的重大类、重点类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1.5万元的奖励。
8.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省级农业企业研发中心、嘉兴市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平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