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给李杨等40名同志嘉奖的命令
本局各单位:
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工作中,广大民警积极履职,团结协作,顽强拼搏,乐于奉献,涌现出了一批在破案追逃、治安管控、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成绩突出、作用关键的先进个人。
李杨,男,1979年5月生,中共党员,局公共关系办民警。2011年,该同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紧紧围绕如何做好公安宣传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推进“清网”、“排雷”等行动,以及门户网站建设中,经常加班加点,积极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和各项活动的保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公安公共关系建设,树立平湖公安良好形象做出了贡献。
姚荣华,男,1956年7月生,中共党员,国保大队民警。先进事迹详见纸质文件。
谢正,男,1986年2月生,自2011年8月踏上工作岗位以来,虚心好学,刻苦努力,迅速适应网监工作,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先后主侦和协助破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特别在参与办理龙湫湾网络盗窃案过程中,该同志通过对案犯使用的钓鱼网站所遗留信息进行详细甄别、检索,成功挖掘其网络身份,并放弃休息时间,会同专案组成员一同赶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展开调查抓捕,为案件侦破做出了积极贡献。
金勤锋,男,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经侦大队副大队长。2011年,他带领大队民警,加班加点,成功侦办了我市经济开发区日本电产芝浦(浙江)有限公司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名,及时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深入案情,扩大战果,深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刑事处理犯罪嫌疑人4名,为国家追回税款损失数十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生产秩序和市场经济稳定,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冯家健,男,1985年7月生,中共党员,经侦大队民警。他在今年参与办理王某涉嫌集资诈骗一案中,与其他办案民警一起克服了该案涉及人员多,取证难度大的困难,一方面认真做好受害群众的走访取证和法律解释、宣传,耐心做好受害人的思想引导,另一方面认真梳理案情,三赴南京,全力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使该案至顺利办结,均未发生受害人信访或其他涉稳事件,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姚秀娟,女,1958年1月生,中共党员,治安大队内勤民警。工作中,该同志立足本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2011年8月以来开展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中,她刻苦钻研,先后操作平湖市《保安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保安员考试报名表》等11种表格填写工作,并率先完成了保安员的人体生物信息采集。并在组织考试期间,加班加点,有力保障了79场考试的顺利开考,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
凌晓,男,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治安大队民警。2011年,该同志在参与查处当湖街道三号桥得意池浴室有组织卖淫案中,机敏果敢,妥善有效,通过前期大量的暗访调查,全面了解该浴室的内部结构及经营情况,掌握了经营人员、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顺利打击查处该案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利杰,男,1985年7月生,刑侦大队打黑中队民警。工作中,该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年来共参与办理恶势力团伙16个,破获案件173起,打击犯罪嫌疑人108人。特别在办理童某等涉嫌抢劫案件中,深入走访调查,排摸线索,成功办成一4人3起的涉恶团伙抢劫案件,为推进我局打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江超,男,1987年1月生,刑侦大队民警。2011年7月12日下午,新埭镇杨庄浜村发生一起抢劫案,作案手段嚣张,影响恶劣。该同志在参与此案侦破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销赃渠道入手,冒着酷暑,几经辗转上海兴塔、嘉善大通等地多个金银首饰加工店,深入开展走访调查,成功在大通一家加工店获得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为迅速侦破此案发挥了关键作用。
李水飞,男,1980年6月生,中共党员,巡特警大队便衣分队队长。工作中,该同志以实事求是、稳抓稳打的工作作风和肯吃苦、勤思考、擅分析的敬业精神干出了一番工作成绩。今年以来,在李水飞的带领下,便衣小组成功侦破盗抢刑事案件10起,刑事拘留12人,查处治安案件3起,治安处罚4人,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蒋文元,男,1973年1月生,中共党员,交警大队钟埭中队中队长。2011年,该同志严格贯彻落实局党委和大队的部署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辖区道路基础设施,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显成效,辖区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实际死亡人数同比2010年下降47.06%。
张其中,男,1961年2月生,中共党员,交警大队滨海中队民警。2011年,该同志根据大队和上级交管部门部署,积极克服警组人员不足、自身身体不适等困难,加班加点,乐于奉献,共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4109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其中涉及“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重点违法行为3502起,行政拘留5人,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实现零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吴新平,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六年,该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对待每一项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在11月19日、20日举行的全省公安机关事故岗位业务技能比武中,该同志通过前期精心准备,获得了事故岗位业务技能比武理论成绩全省第一和综合成绩全省第五的好成绩,为我局争得了荣誉。
陶霞,女,1978年11月,看守所民警。作为一名狱医,该同志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在押人员的疾病隐患,判断疾病的愈后归转,并向所领导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消除监所安全隐患。2011年5月,在押人员常规检测中,一次检出两个艾滋病感染者,给监所管理带来的极大挑战。面对此二人的情绪不稳定,该同志不畏被感染的风险,加强跟踪观察,并做好相关知识及法律的宣传和教育,致使二人消除抵抗情绪,认罪伏法,服从管理,顺利投送监狱,为确保监所安全和稳定做出了贡献。
王海岩,女,1976年8月,看守所民警。自08年从部队转业到公安局,在监所岗位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历练,从起初的一无所知到逐渐适应,到现在已完全胜任,并积极将管理学、心理学的理念融入到监管工作当中,效果明显。在看管一度精神崩溃的涉嫌非法拘禁罪在押人员曾某过程中,该同志通过不厌其烦的谈话教育,硬是将失去生活信心的曾某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勇气,并于11约1日顺利出所,为保障监所安全做出了贡献。
陆年根,男,1964年2月生,看守所民警。自2009年调入看守所工作以来,其充分发挥自身长期从事刑侦工作优势,广泛运用特情、布控、谈话教育等手段,在狱侦岗位上取得了良好成绩。一年多来,共发掘线索100余条,为深挖侦办胡某盗窃两车、何某容留他人吸毒等多起案件作出了贡献。
邹健,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看守所民警,主要负责未决犯管教工作。今年以来,面对关押量攀升,人员结构复杂,涉黑、涉毒人员多及病号、重刑犯等多方面带来的严峻考验,该同志积极克服家庭困难,任劳任怨,勇挑重担,通过耐心细致、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有效保障了分管监室的安全有序,致故意杀人犯戈某在关押长达17个月后,于2011年11月9日顺利交付执行死刑。
高纯伟,男,1976年3月生,中共党员,当湖派出所副所长,分管刑侦工作。2011年,当湖派出所根据辖区内场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发案较多,而值班警组因面上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对该类案件处置力度不够的实际情况,专门抽调警力重新组建行动警队,并由高纯伟同志具体分管日常工作。一年来,高纯伟同志带领行动警队民警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余起,刑事拘留65人,行政处罚23人,摧毁黑恶势力团伙4个,为我局的打防控考核工作,建设平安平湖作出了突出贡献。
马军磊,男,1987年6月生,平湖市公安局刑侦警组民警。2011年6月底以来,当湖街道华家、永丰、东升等小区接连发生夜间攀爬入室及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涉案价值2万余元,老百姓怨声迭起,反响强烈。该同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迎难而上,积极落实秘密力量加强布控,并于7月13日,根据可靠线索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10余起,价值2万余元。
许家平,男,1981年12月生,当湖派出所社区警组民警。从警以来,该同志认真完成所布置的各项任务,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作为东湖新区高档小区的辖区民警,积极与小区物业建立良性的信息互通关系,有效提高了日常警务的工作效率,改善了辖区的治安状况,并成功协助侦破了郎某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及谭某入室盗窃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彭晨,男,1984年4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当湖派出所治安警组民警。从警一年多来,该同志在所领导及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以所为家,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成长迅速。元旦前后,当湖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聚众赌博案件,现场抓获嫌疑人19名,收缴赌资40000余元。该同志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主动放弃节假休息,加班加点,为顺利侦办此案做出了重要贡献。
盛高峰,男,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2010年6月通过社会招考进入平湖市公安局,现为当湖派出所治安警组民警。在2011年全所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涉黄涉赌专项行动中,该同志积极主动,乐于奉献,加强对各类涉黄涉赌线索的排摸、调查取证,共参与主(协)办各类行政、刑事案件20余起,成功办理了陆某等人组织卖淫案,5人被刑事处罚,6人被行政处罚,无一起案件被投诉,被通报,得到所领导充分肯定。
徐力,男,1989年6月生,当湖派出所民警。自2010年8月分配至当湖派出所工作以来,该同志积极向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学习,始终冲锋在刑侦第一线。2011年10月28日,辖区中医院内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该同志通过现场勘察,查阅监控,一路追踪犯罪嫌疑人踪迹,并通过上网登记锁定犯罪嫌疑人,于11月4日先后在辖区极速网吧及林埭镇祥中村等地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破获此类案件8起,价值2万余元。
张昱霞,女,1982年7月生,当湖派出所户籍民警。该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演讲特长,积极参与弘扬新时期公安工作精神活动。2011年,她以我局优秀民警金贤明同志的事迹为题材,创作了《生死瞬间的选择》作品,代表平湖市参加了嘉兴市创先争优主题演讲比赛,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以唯一的嘉兴代表身份参加全省同类主题演讲比赛,获得了优秀奖。
朱俊其,男,1957年3月生,中共党员,当湖派出所社区民警。2011年,该同志按照所领导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当湖街道开展创卫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走街串巷,向大家讲政策、做工作,认真配合做好锅炉房清理、污水管道排放及拆违等工作,在其不懈努力下,辖区曹金小区、小葛家桥小区等拆违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为推进全市创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唐林中,男,1977年10月生,中共党员,钟埭所综合警组警长。多年来,该同志立足本职,全力做好所内各项事务的组织协调、档案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面对琐碎、繁杂的内勤事务,他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于奉献,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肯定。
涂建平,男,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钟埭派出所治安民警,主要负责辖区场所管理、旅馆管理和治安查处工作。2011年,面对辖区外来人员众多、治安状况复杂等情况,该同志积极会同警组人员打防并举,共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5起,刑事处罚20余人,行政处罚150余人,强制戒毒3人,劳动教养3人,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王斌,男,1982年8月,中共党员,钟埭派出所民警。作为一名刑侦民警,该同志始终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战斗在刑事破案第一线,2011年,共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5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00余人。特别在侦破2011年7月以来钟埭街道系列白闯案件中,该同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深入排摸,蹲点守候,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一举破获此类案件20起,价值5万余元。
王全明,男,1983年10月生,中共党员,钟埭派出所社区民警。自2010年9月由省十里坪监狱调入钟埭派出所以来,该同志迅速转换角色,积极投入到社区工作当中,深入开展外来人口排摸登记和暂住证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辖区外来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强基础管理,注重情报收集,2011年,及时调处各类疑难纠纷达10余起,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吴杰,男,1971年1月生,中共党员,钟埭派出所社区民警。近年来,该同志针对外来人员流动性大、难管理等特点,积极物建外来人口特勤力量,不断强化辖区外来人口管理。2011年,该同志通过基础管理共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破获治安案件20余起,处罚违法嫌疑人30余人,抓获公安部网上逃犯6人,为推进全所打防控工作,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
徐学军,男,1971年9月,中共党员,钟埭派出所社区民警。该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社区工作岗位上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经常深入社区开展治安防范宣传,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断增强,辖区刑事发案有了明显下降。2011年,他切实把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辖区治安防范及打击追逃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闲散人员排查摸底,落实秘密管控,为推进破案追逃和治安防范做出了积极贡献。
顾晓明,男,1983年7月生,广陈派出所民警。2010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虚心好学,勤奋踏实,主动参与、协助其他民警办案,成长迅速。2011年,在参与侦破一系列盗窃案件过程中,工作缜密,通过分析串并,走访调查,查阅监控资料,经过一个多月的追踪与研判,逐步摸清犯罪人员作案手段、作案工具及潜逃范围等重要信息,为顺利侦破此案做出了重要贡献。
马洪磊,男,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新仓派出所社区民警。2011年,该同志积极动员家庭各方面力量,克服家父重病直至病危去世等种种困难,坚持到岗,扎实工作。面对2011年辖区企业劳资等纠纷增多,他沉下心来,积极走访,加强法律宣传和信息排摸,提前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掌控和化解,为保障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
曹杰,男,1983年5月生,新仓派出所专业组民警。自2010年由南湖监狱调入新仓派出所以来,该同志虚心好学,积极主动,很快胜任了基层派出所工作。2011年12月15日,辖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造成1名当事人轻伤。在面对当事人毫无可用线索情况下,他通过大量走访,反复观看监控资料,顺利抓获3名涉案嫌疑人,成功侦破了此案,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
金家坤,男,1985年10月,中共党员,新埭派出所民警。2011年12月9日,他在处置一起跳楼自杀事件中,沉着冷静,注意观察细节,巧妙运用方法,有效缓解欲轻生者莫某焦躁情绪,并在利用莫某向自己探身还打火机的一刹那,一把上前将其拽住制服。事后该同志又积极走访,帮助解决了莫某的实际困难,让莫某重拾了生活的信心,得到了当时群众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陈锋同志,男,1981年5月生,林埭派出所的刑侦民警。自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已迅速成长为一名作风过硬、素质可靠的刑侦民警。2011年下半年,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汤某有重大盗窃嫌疑,通过精心部署,积极运用刑侦技术手段加强证据收集和布控,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一举破获2010年9月以来发生在林埭、当湖、广陈等地多起入室盗窃案件。
金耀,男,1987年4月9日生,中共党员,独山港派出所专业警组民警。工作两年来,该同志凭着自身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能力,积极投身基层一线。在2011年大走访活动中,金耀同志深入走访,获取有用线索15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2名,抓获逃犯2名,特别是破获了辖区系列盗窃建筑材料案件,一举端掉了以张某为首的盗窃团伙,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胡云丰,男,1964年3月生,独山港派出所全塘警务区民警。从警26年来,该同志勤勤恳恳、扎实工作,在2011年全局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他深入辖区,积极走访,共走访居民、商铺和企事业单位800多家,排摸出不安定因素6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搜集意见建议11条,为民办实事8起,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做出了贡献。
2011年,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欠薪逃匿隐患企业大排查,加大防范、打击力度,稳妥处置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事)件20余起,有力维护大局和谐稳定。在处置钟埭街道新艺箱包长业主重大欠薪逃匿案件中,胡登攀(男,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施康生(男,1966年6月生,中共党员,钟埭派出所民警)两位同志舍小家,顾大家,成立追捕组,辗转数千里,经过近一个月的艰难追捕,成功将欠薪逃匿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为妥善处置该起案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特命令:给予李 杨、姚荣华、谢 正、金勤峰、冯家健、姚秀娟、凌 晓、王利杰、江 超、李水飞、蒋文元、张其中、吴新平、陶 霞、王海岩、陆年根、邹 健、高纯伟、马军磊、许家平、彭 晨、盛高峰、徐 力、张昱霞、朱俊其、唐林中、涂建平、王 斌、王全明、吴 杰、徐学军、顾晓明、马洪磊、曹 杰、金家坤、陈 锋、金 耀、胡云丰、胡登攀、施康生等40名同志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此令
局长:傅金明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