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工作
先进单位的决定
本局各单位:
2011年度,全局各单位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最大责任、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荣耀”理念,切实把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四警一化”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始终保持了高昂的宣传热情,并结合自身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收集整理、深入挖掘、及时上报,提供了大量具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和素材,警媒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树立了新时期条件下平湖公安团结、忠诚、奉献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平湖市公安局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平公通字(2010)72号〉和二○一一年度对外宣传报道考核结果,确定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交警大队等3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并分别给予嘉奖一次,颁发牌匾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努力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