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运输生产、交通工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包括出租和旅游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船检测、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运输市场。
(四)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负责全市沿海、内河、港口和通航水域的港(航)务监督以及船舶、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做好改制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水陆各种交通规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稽征和使用管理,并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市的路政、航政管理工作。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人才的教育、培训、交流工作;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交通行业的经济政策;领导市交通工会等群众组织。
(九)负责对外交通经济交往、引进资金、引进智力工作。
(十)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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