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
队伍正规化建设优秀单位的决定
本局各单位:
2011年,全局各单位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局一号文件精神、服务“两个最大”理念等公安中心工作,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着力提升执法主体素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正规化建设成果,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充分激发民警队伍活力,执法执勤进一步规范,警务效能明显提升,队伍形象日益改善,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打造“平安平湖”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
根据《平湖市公安局正规化建设责任分解和考评方法(2011年度)》等文件要求,结合综合评估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下列4个单位被评为2011年度“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优秀单位”,并分别给予集体嘉奖一次,颁发牌匾和奖金:
林埭派出所、新仓派出所、
治安大队、经侦大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努力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