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发挥工商职能,认真负责涉及消防审批前置条件的工商注册登记单位的审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市场、民营等企业消防、安生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着力推进“平安平湖”建设,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一是坚持抄告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多年来,我局落实专人实施安全生产抄告制度,即将各类生产性企业和各类公众(共)聚集场所(大型超市、商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等的名单,按季度分别抄送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消防大队,使其按照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的要求,及时将安全生产的准入条件落到实处,以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针对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安全生产投入少,消防设施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全,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的情况,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是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我局利用企业从业教育制度,牢牢抓住个私企业这个重点,对新设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宣传手册。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安全检查。我局经常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对“三合一”企业,娱乐场所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相继参加了公众聚集场所检查、老街旧居专项治理工作、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和火灾隐患大排查等工作,坚决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结合日常巡查,提高检查频率。我局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责任区监管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巡查制度,各工商所对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的的重点行业,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监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醒企业强化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是强化工商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我局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为契机,抓好每年的“回头看”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被政府及安监、消防等部门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行政许可的企业,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