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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平湖市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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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20123

 

 

 

关于印发2012年平湖市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天龙公司、平航公司:

现将《2012年平湖市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2012年平湖市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工作安全、优质、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2012年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以打造“和谐春运”为目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第一责任,并层层建立春运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三条  市局成立了以姚金根局长为组长,金小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交管科,负责春运期间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工作日):8562128085032486;夜间及节假日:8562129885124065(传真)。

  第四条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春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指挥、协调全系统的旅客、物资等疏运工作,及时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困难,协调行动;

  2.部署全系统春运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春运工作的准备、落实、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

  3.及时了解、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及时处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滞留、大量物资积压、运力严重不足、水、陆交通严重受阻等重大突发、紧急事件,维护春运正常秩序;

  4.做好春运结束后总结工作,处理在春运工作中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单位、个人。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综合春运工作中的各类情况和数据,拟定春运工作方案。

  2.掌握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各类通报、警报和信息。及时向市局春运工作领导和有关单位报告、通报。

  3.切实做好上下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情况沟通,检查有关单位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春运值班情况。

  4.处置一般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总结春运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上报春运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

  第六条  行业管理部门春运主要职责

  1.公路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会出现大雾、雨雪和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迅速采取措施,保障通行状况,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加强公路养护和路政巡查力度,配足巡查人员,路政巡查要做到每天不少于6小时,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防雪、防滑、防冻的预防工作,落实好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人员40名,配备必需的抢险工具,包含运输车辆2辆,铲车2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要备好石粉40吨,瓜子片30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融雪剂(工业盐)的储备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运输企业、料场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应急工作需要的时候,调集社会人员、物资、车辆参加应急抢险工作;在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要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道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对高速公路和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要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和执法力度,做到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

  2.港航部门:要开展春运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要密切掌握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通报,遇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船舶进港避风;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置航道受阻等突发事件,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特别是主干航道的安全畅通;要加强水上交通执法,严厉查处在航船舶船员未穿救生衣、非客船载客、船舶超载运输等违法航行行为。

  3.运管部门:积极调动运力投入春运工作,做好应急运力的调配工作,准备应急运输车辆不少于10辆客车,另根据对方公司加班情况准备支援运力9辆客车,保证在客流高峰期,不出现道路运输旅客滞留现象,保证旅客能够买到票,走得及时;保证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城市公交与汽车站、火车站等客运枢纽的有机衔接,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车站要增加公交线路和运行密度;加强春运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车辆技术关,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各客运站场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三品”的查堵工作,严厉查处站外组客、甩客、卖客、宰客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控,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节日物资运输。

第七条  运输企业、客运站、收费站的春运工作主要职责

  1.运输企业: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配合运管、港航部门做好运力征调工作;切实落实春运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船)技术、运行管理,确保参运车(船)技术状况良好、GPS和行车记录设备使用率达到100%;落实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确保符合标准的从业人员从事春运工作;要认真执行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落实“三品”的查堵制度和措施,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对于发现携带“三品”进站的乘客要在做好规劝教育的同时,严格阻止危险品上车。要强化安全门检工作,要合理编??式,确保每辆车的门检质量,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要把好车辆出站门检关,杜绝车辆超载出站;在出现旅客压站时,要维护好客运站现场秩序,做好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运价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

   3.收费站:春运期间,要根据流量变化,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增开收费通道,保障公路畅通;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第八条  预案实施程序

  (一)雨雪冰冻、大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时

    1.各单位要按照雨雪冰冻灾害、“三防”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港航、运管部门必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和预警信息,及时向各运输企业提供气象、水情等通报。

  3.运管部门必须根据气候条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组织运输,落实防范措施。

  4.港航部门必须密切关注水文与气象的变化,加强巡航,适时作出荷载调整或终止运行;要根据船舶、浮动设施的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和水文气象条件,严格按照适航水位,合理调度船舶,不得盲目组织生产和冒险航行。

  5.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尤其要加强对公路桥梁、高边坡、高档墙、高路堤等重点部位和在建养路工程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抢险队伍、车船、机具、物资应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在旅客、物质积压、运力不足、载荷受限或乘客因滞留造成群体性事件时

  1.市运管部门应及时启动本行业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运输企业,组成应急运力,参加积压地的旅客和物质输送工作,尽快使春运工作恢复正常秩序。在运力严重不足时,要及时做好协调跨区域运力的征调工作。

  2.被抽调应急运力的企业应切实建立应急调度机制,真正能够做到随调随到,确保能及时解决春运期间因突发情况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资积压情况。

  3.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运输周转量。

  4.运管部门应急旅客所急,切实为旅客解决实际问题,对因滞留引起情绪激动的旅客,应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处理旅客的投诉,维持秩序稳定。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及时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市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到位,并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春运秩序正常。

  (四)在水、陆交通受阻,交通中断时

  1.各单位要坚持“先抢通、后完备,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交通和正常春运秩序。

  2.市公路部门要适时启动预案,及时协调、督促事发各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组织抢修排险,尽快恢复通行条件。

  3.市港航部门要适时启动预案,及时协调、督促事发各县(市、区)港航管理部门组织力量,疏通航道,恢复通行。

  第九条  各单位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报告制度。从险情发生时起,要及时将险情具体情况和发展情况逐级向主管部门上报,如遇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险情结束后,要向市局春运办上报书面情况报告。

  第十条  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齐心合力,共同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各单位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化险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开展春运期间各项应急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条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本年度春运启动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交通 春运 预案 通知

                                                        

抄送: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平湖市安委办。   共印20

………………………………………………………………………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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