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公平,着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21号)要求,特制定《平湖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平湖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
平湖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公平,着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21号)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完善网上公示、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制度,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减少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确保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事业得发展。
二、工作内容
以“公开支持目录、公开经销商、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对象、公开操作程序、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责任追究、公开网络监管”八个公开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阳光透明。
(一)公开支持目录。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等政策内容,确保农民群众知晓购机补贴流程、补贴机具种类、申请办法等。
(二)公开经销商。及时公开辖区内所有具备补贴资格的农机经销商及其经销补贴产品,并督促经销商在营销场地显著位置,公布所经销补贴产品的基本配置、技术参数、销售价格,以方便农民选择购买,提高补贴农机具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公开补贴标准。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2012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内容要包括机具种类、机具品目、机具档次、主要配置和参数以及相对应的补贴额度,区域要延伸覆盖到村户,确保每位购机农户都能明明白白购机。
(四)公开补贴对象。实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将享受购机补贴的相关情况在补贴对象所在村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准许购机;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开全市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购机金额等。
(五)公开操作程序。根据省厅政策读本中明确的农户申请购买补贴机具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以流程图或图示等?得懂。
(六)公开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机制,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安排专人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布举报和投诉的地址、电话及受理人等,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确保投诉举报事件得到及时解决。
(七)公开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影响较大的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八)公开网络监管。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范围,及时公布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各补贴对象购买情况和补贴额度等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1日- 4月25日)
各镇、街道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上级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广泛宣传,制定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12月31日)
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及要求,组织、指导农机管理、农机经销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单位及个人,切实落实购机补贴“八个公开”,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宣教活动。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2年7月1日-11月30日)
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购机补贴专项P style="LINE-HEIGHT: 27pt; TEXT-INDENT: 28.5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class=MsoNormal>(四)总结交流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2年12月31日)
总结交流各镇、街道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心得,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做好下一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打下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是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推进惠农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践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具体活动。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经局局长和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局、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公安局、农经局、工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湖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局,市农经局副局长张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保证补贴工作阳光运行、规范操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进行调研指导,会同监察、财政、纠风办等部门,构建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
(二)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充分运用农民群众、新闻媒体、专门机关等监督资源,有效畅通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切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并将活动成效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切实加强为农服务。深化为农服务机制创新,因地制宜推行购机补贴业务审核、审批“一站式”窗口服务模式,提高购机补贴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进村入企”基层大走访活动,建立健全与购机对象的联系跟踪制度,及时掌握机具使用及售后服务情况,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时补充和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筑牢源头防腐堤坝。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年”活动,针对存在潜在廉政风险的岗位开展查找风险活动,存在廉政风险的岗位个人要就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作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承诺。采取讲授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参观反腐倡廉主题展览、举办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购机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五)切实加强典型引导。及时总结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开展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善于发现和挖掘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和推广一批靠得住、叫得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精心策划,突出特色,大力宣传报道农机购置阳光补贴先进典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