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有关科站:
今年是实施农业“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履行监管责任,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就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和“两区”建设,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推进农业标准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方向,以“突出关键抓整治,围绕产业推标准,完善体系强监管,狠抓监管上水平”为主要内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主要工作
(一)推进责任落实,加强队伍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局内部有关职能科站,落实监管负责人和监管联络员,各司其责。二是发挥镇(街道)监管队伍的作用。健全镇(街道)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三位一体”专职监管员队伍,使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三是加强监管员培训,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监管员的作用,落实监管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
(二)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整治成效
1、继续抓好七项整治。在巩固2011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药、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农资打假和可食林产品等七个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执法检查、质量抽检、检验检疫、农技指导等手段,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隐患,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
2、规范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出的部署,按照“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加大推动力度,加快推进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3、推进产地准出制度试点示范推广工作。积极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三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示范推广,对照五有标准,规范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和产品标识使用。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三)深化检验监测,推动监管综合执法
1、加大监测检验力度。继续以例行监测为基础,以监督抽查为重点,以专项抽检为补充,进一步提高监测覆盖面和监测频次,建立健全一张多层次、多等级、多用途纵横结合的农产品监测网。市农经局制定了201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详见附件),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组织配合工作。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把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提高监管和增强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加快资质认可和计量认证,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强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农产品自检工作,健全监测网络,提高整体监测能力。
3、实行检打联动制度。加强检测中心和农业执法大队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生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
(四)实施农业标准化,强化认证产品监管
1、加强地方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修订规划步伐,制定或修改符合本地农产品生产实际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2、强化“三品一标”监管,推进标准的监督实施。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扶持力度,加强认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同时,对获证产地和产品进行全面抽查,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以“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实施“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的全程标准化生产模式,通过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保障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千亩水稻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开展水稻害虫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示范推广绿色防治技术。通过大力示范推广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有效解决农作物标准化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难题,降低化学农药的使用量,避免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
(五)健设长效机制,构建完善安全体系
1、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农经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监管缺失,渎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要进行问责处罚。对问题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和预警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科学评估危害程度,预早提出防范措施,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
3、完善应急处置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六)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加强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科技入户、科技下乡、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和手段,一方面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培训,突出抓能力、抓落实、抓作风、抓效能,不断提升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内检员的法律法规等知识、检测技能、无公害生产技术等的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要重点依托电台、报纸、农村经济信息网等媒体和科技下乡进户、座谈会、培训等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农经局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市畜牧兽医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站)、经作站等有关职能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细化整治方案。各项专项整治任务职能单位牵头,要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局内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与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效能,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要对各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