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平湖市取缔外荡地笼网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外荡地笼网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附件:平湖市取缔外荡地笼网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平湖市取缔外荡地笼网捕捞作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我市外荡渔业资源,规范捕捞作业管理,降低捕捞强度,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渔业资源自然增殖能力,促进我市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我市取缔外荡水域地笼网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的必要性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第四十二条:“禁止制造、维修、销售、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帆张网、多层囊网拖网等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二)实际危害
外荡水域地笼网捕捞作业是我市渔民传承下来的习惯捕捞方式,但其捕捞方式弊端日益显现。一方面由于其网目尺寸小,水生生物“大小通吃”。根据调查,我市地笼网渔获物平均幼鱼比例在60%以上,对鱼虾幼苗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严重制约了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很多地笼网由于长年作业后被弃置河道内,造成了河道淤积、垃圾堆积,影响水流和通航,致使水域环境恶化。
二、工作目标
在对外荡地笼网作业实行“限制渔船数量、限制网具数量、限制作业区域”和逐步淘汰的管理基础上,今年将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打击整治我市外荡水域地笼网捕捞作业,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地笼网经营活动,使地笼网捕捞作业方式退出外荡渔业生产领域,促使我市渔业捕捞管理进一步规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4月1日--6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开展调查摸底。一是结合本市地笼网捕捞作业实际情况,掌握目前地笼网作业的分布情况;二是开展市场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我市渔具店经营禁用渔具情况,为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奠定基础;三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步骤和方法。
2、开展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向相关市场经营单位发放《地笼网整治工作告知书》,告知整治要求,促使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渔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自觉规范生产捕捞行为,配合整治行动;三是积极通过电台、广播、报纸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喷写宣传标语、印发书面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30日)
1、联合工商等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开展市场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日常监管要求,重点打击制造、销售电鱼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的违法违规行为。
2、组织开展捕捞渔船专项执法检查。全面禁止在平湖市内河水域的所有地笼网捕捞作业,要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捕捞渔船使用禁用渔具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捕捞渔船使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生产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开展河道地笼网清理工作。坚持“堵疏结合、区别对待、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的原则,逐步开展河道地笼网清理工作,要先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城区水域、渔民常年捕捞重点水域、防汛泄洪的重要河道等水域内的地笼网,再清理其他水域内常年“弃置”、“懒管”的地笼网。
(三)总结提高巩固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专项整治结束后,做好整治工作总结,认真分析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并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地笼网管理长效机制。要积极会同工商部门加大对禁用渔具的市场管理力度;对内河水域发现的废弃地笼网进行清理;对广大渔民要进行经常性的宣教,严防反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外荡地笼网捕捞是与电力捕鱼危害性相当的非法捕捞作业方式,已严重影响了我市外荡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取缔外荡地笼网捕捞作业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将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会同工商、公安、水利、城管等部门切实推进整治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地笼网捕捞对渔业资源特别是幼鱼资源的危害性以及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并及时跟踪报道整治行动开展进度,争取各相关部门及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提高公众认知度。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渔业管理要求,将专项整治内容告知渔民和广大群众,对放置地笼网的,要疏通其思想,促使当事人自行清除并合理处置作业网具,避免因清理导致财产损失。
(三)有序推进,措施到位。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掌握现有地笼网捕捞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趋势和动态,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好整治与维稳的关系,及时研究和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管,确保成效。要将地笼网的查处工作与日常工作特别是禁渔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出现的地笼网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遏制并取缔外荡地笼网捕捞作业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妨碍、阻挠、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