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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民政局文件
平民〔2012〕45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扶持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真正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1]4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提出如下扶持方案:
一、扶持对象
1、全市硬件设施相对较差、办事大厅建设没有达到《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要求的村社区。
2、建设示范性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村社区。
二、扶持标准
1.对新建或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容升级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原则上给予每个村2-3万元的资金补助。
2.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差的村社区,新建、翻建或改造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将适当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
3.对一次性建设投入较大、标准较高、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制度完善,且在全市具有示范性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扶持金额。
4.对获得国家、省、嘉兴市级相关资金扶持项目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原则上按不低于20%的比例给予配套。
三、扶持经费的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在遵循专款专用、讲求绩效的原则下进行,主要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部硬件设施投入和添置、更新必要的办工设备、设施或其它相关用途,不得移作他用,严禁搞奢华浪费。扶持经费规模按照每年市级财政下拨资金情况而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时研究调整扶持领域。
四、扶持经费的拨付程序
1.申报。各镇街道根据所辖村社区实际情况,在各村社区自荐的基础上,每年推荐1-2个符合扶持条件的村社区,填写扶持经费申请表, 于7月底前上报市民政局社工科(联系电话:85030727,598719),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jue@pinghu.gov.cn)。
2.评估。根据镇街道提供的申报材料,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检查硬件设施条件及运作情况,并对整体情况进行评估。
3.审批。市民政局根据镇街道申请和实地评估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扶持要求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时下拨经费。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制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扶持方案,是规范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1]4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的领导,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实事求是进行推荐,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扶持的村社区,不断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建设水平、服务水平。
2.因地制宜,培育精品。各村社区在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时,既要注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又要注重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创出亮点、培育精品。要完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对服务范围内事项名称、办事流程、申报资料、责任单位、承诺时间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公开栏、书面服务指南等形式,提供正确、及时和规范的信息公开服务,提高群众知晓度,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及扶持经费落实情况列入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民政局定期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扶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纠正,促进办事大厅规范高效运转。
附:《平湖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扶持申报表》
平湖市民政局
主题词: 村社区 办事大厅 建设扶持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财政局
附件:
平湖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建设扶持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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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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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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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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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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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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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情况介绍 |
1、基本情况: 面积 平方公里、覆盖 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村民(居民) 户 人 | ||||
2、申报类别: □新建 □扩容升级 □示范性 办事大厅建成时间 、面积 平方米、 办公设施包括 | |||||
3、人员配备: 办事大厅工作人员 名,其中取得社工资格证书 名 | |||||
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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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镇街道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评估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