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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79号
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目前,部分地区已进入汛期;随着雷雨、暴风等灾害天气增多,各种事故和灾害易发、多发,农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监管压力增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精神,确保汛期我市农业生产安全稳定,防范事故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认真排查隐患。各单位要针对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分析汛期可能出现的灾情和危害,制定预案,加强防范,堵塞漏洞。要结合汛期农业生产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等不靠,确保安全。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农机监理站要重点加强乡村机耕道及危险隐患路段(点)的监控,认真做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站)要加强渔政执法船艇和渔业安全通讯设施的维护,做好渔港、锚地和避风塘内养殖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清理航道和碍航设施,准备好人员撤离通道。要加强协作,完善省际间、地区间协调机制,做好外地渔船防台避风管理工作。农垦企业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电力、通讯线路的安全巡查和监护工作。要加强对危房、危路、危桥、危井、危车、防洪堤、陈旧老化生产生活设施、低洼地带排涝设施以及防雷设施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三、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信息,加强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加强汛期值班和事故报告工作,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和重点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防汛、度汛方面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安全度汛。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主题词:农业 汛期 安全生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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