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产科质量管理,特别是剖宫产手术管理,切实有效降低我市剖宫产率,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娩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提倡自然分娩
1.建立健全宣教网络。各医疗机构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孕妇进行分娩知识宣传教育具体工作,各位产科医生既是临床医生又是宣教员,要将孕妇分娩知识宣传教育作为临床工作重要内容。市妇保所负责对全市宣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宣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果考评。
2.开展多种形式宣教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母婴安全宣传栏,详细介绍自然分娩、剖宫产的利弊,对孕妇及家属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孕妇学校、电子屏幕、网络平台等载体,产前检查、入院宣教、医师查房等时机,主动向孕妇及其家属开展分娩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孕妇及家属明白分娩的生理过程,消除孕妇对分娩的紧张恐惧心理。
二、加强产科管理,提高产科质量
1.认真落实产科质量管理制度。各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学习、讨论、落实各种助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如助产人员“三基”训练和考核制度、岗位责任制、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转诊会诊制度、剖宫产手术审批制度、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和评审制度等。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将产科质量管理作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这项工作结合到单位对科室、医务人员考核中去。市产科质控小组、市妇保所负责检查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卫生局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8pt; TEXT-ALIGN: lef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2.0" align=left>2.加强环节管理。加强对产科重要环节管理,如加强节假日、交接班和夜间等时间环节管理,加强分娩前后、剖宫产手术前后等产程环节管理。
3.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制定产科应急预案,要让产科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流程,建立危重孕产妇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配备监护和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的及时供给,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减少医患纠纷。
4.加强高危产妇分娩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平湖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平卫[2010]141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高危孕妇按规定在市级医院住院后,产科医生应严密观察孕妇全身状况和产程变化,分析、掌握各种危险因素和潜在的并发症,积极防范和处置各种产科意外。值
高危孕妇分娩应在产科主治医师负责下进行,危重孕妇分娩应在产科主任或副主
5.加强助产人员培养和分娩室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产科质量管理要求,配备充足的产科医生、助产士、护士,并对其进行规范业务培训和考核。应根据要求合理设置病房、待产室、分娩室、手术室等。
三、加强剖宫产手术专项管理的工作措施
1.加强机构准入管理。开设妇产科的医疗机构经卫生局审批同意方可开展剖宫产手术。根据我市各医疗机构妇产科业务能力,确定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平湖市中医院、平湖市新埭镇医院、平湖市新仓镇医院、平湖市乍浦镇医院为开展剖宫产手术单位。
2.加强人员准入管理。剖宫产手术应由取得助产资质的产科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施行。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有关医疗机构的助产人员资质和剖宫产手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按相关规定及时查处非法开展剖宫产手术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市产科质控小组、市妇保所组织邀请专家经常对助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把自然分娩的适应范围和剖宫产手术指征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重视产科服务模式的改变,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陪伴分娩、无痛分娩、非药物性镇痛等产科新项目,保护和支持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4.加强产科质控检查。市产科质控小组、市妇保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产科质量、剖宫产手术情况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作为对单位考核的依据。
5.加强目标管理。剖宫产手术管理作为我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2012年我市业务剖宫产率控制在48%以下,户籍人口剖宫产率控制在58%以下,开展剖宫产手术的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剖宫产率相应下降5个百分点。
6.建立剖宫产手术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剖宫产手术的逐级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剖宫产率及其指征构成情况,进行内部质量分析、内部整改,每月将情况上报市妇幼保健所,市妇幼保健所汇总上报卫生局。卫生局定期召开产科质量分析会,通报各单位产科质量控制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加强社会因素剖宫产手术管理。各开展剖宫产手术单位要建立人情剖宫产手术审批制度和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医务人员违反原则,满足家属择日、择时剖宫产等行为。
凡属社会因素剖宫产的,经管的主治医师进行耐心的宣教工作无效后,提出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同意、登记后方可进行相应剖宫产手术。
8.建立剖宫产手术管理奖惩制度。市卫生局对剖宫产手术指征掌握好、产科质量明显提升的单位,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时给予加分;对不重视产科质量、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单位,给予减分。各有关单位对医疗水平高、医德医风好的产科医务人员给予专项奖励;对违反规定,未经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开展社会因素剖宫产手术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