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通知》(平老工委办〔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银龄互助 通知
平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老工委办〔2012〕5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推进老龄服务工作,帮助高龄空巢、独居和失能老人解决照料难问题,根据《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通知》(浙老工委办〔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
“银龄互助”是指依托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老年人开展互帮互助、以老助老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健康、低龄老年人帮扶空巢、高龄、病残、失能老年人,是老年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对家庭赡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效补充。截至2011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户籍人口已达91058人, 占总人口数的21.06%,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1707人,占老年人口数的12.86%。老年人空巢、独居、高龄、失能等现象日趋严重。开展“银龄互助”活动,通过老年人互帮互助,建立和完善为老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形式,形成帮扶机制,帮助老年人解决看护照料、精神关爱、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难,有利于缓解老年人养老难题,减轻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也有利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同时,可以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服务老年人的职能,有利于提高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是提高老年人协会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老年人协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银龄互助”活动内容
“银龄互助”活动按照“党政引导、协会组织、自愿互助、量力而行”的原则实施,即在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和村(社区)的关心支持下,以老年人协会为依托,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志愿服务,结对互助,开展老年人力所能及的互帮互助活动。服务内容要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定,主要有:
(一)邻里守望。通过电话、登门、路遇聊天等方法,做好守望照看,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健康和生活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二)生活照料。在帮扶人员能力范围内,对帮扶对象进行生活照料服务,帮助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如帮助打扫卫生、洗衣、做饭、陪同看病、代购、代卖、代办事宜等。
(三)精神关爱。通过“走进去、带出来”等办法,即:帮扶人员上门陪聊,联络感情,倾听帮扶对象诉求,适时适度做好心理安慰和疏导;陪伴帮扶对象出户到老年活动中心(室)参加各类活动,愉悦身心,排解烦恼。
(四)维权调解。协助村(社区)调解老年人家庭、邻里矛盾,做好劝导、说服工作,解决老年人子女赡养、财产分配、邻里关系不和等纠纷,帮助投诉、代理诉讼,维护帮扶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由镇(街道)老龄办担负相应的工作协调和具体指导职责。基层“银龄互助”活动,由村(社区)成立“银龄互助”工作小组,负责指导、规划、协调和研究解决“银龄互助”活动中的有关重大事项;村(社区)老年人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若干个互助小组,对重点帮扶对象可根据“性格相近、爱好相似、住址相邻”等有利因素结成帮扶对子。
(二)完善设施。整合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室)、 “星光老年之家”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等为老服务设施资源,开辟“银龄互助”活动场所,用于“银龄互助”活动情况反馈、事项联系、问题研究,以及开展互助活动。
(三)规范制度。通过建立“银龄互助”活动规章,设立“银龄互助”活动台账,签订“银龄互助”帮扶协议等办法,明确帮扶人员和帮扶对象参与条件、帮扶内容、帮扶方式、以及帮扶对象子女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制定“银龄互助”活动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银龄互助”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创新形式。根据各镇(街道)老龄工作和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通过组织“一对一、多对一”等互帮互助活动,倡导“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我帮人人,人人帮我”的互助理念,受助老人获得生活能力或具备其他技能的,也要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服务他人的志愿活动中来,切实提高“银龄互助”活动实效。
四、“银龄互助”活动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基层老年人协会自我服务能力。各镇(街道)老龄办要结合实际制定“银龄互助”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在所有村(社区)均开展“银龄互助”活动。要加强对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帮扶人员紧急情况处置和急救等基本常识培训,提高“银龄互助”服务水平,增强老年人协会的服务和管理能力。
(二)精心组织,确保“银龄互助”活动安全有序。要根据老年人个体实际情况确定“银龄互助”活动互助对象,把困难较大、确实需要帮助的空巢、高龄、病残、失能等老年人列入帮扶对象。各镇(街道)在实施中要明确职责,分清责任,规范程序,建立档案,签订必要的协议,避免责任事故和意外事件发生。
(三)综合协调,推动“银龄互助”活动健康发展。各镇(街道)老龄办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从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银龄互助”活动,避免“银龄互助”活动由老年人协会唱“独角戏”的现象。基层“银龄互助”活动中要做好被帮扶老年人亲属的协调工作,避免误导子女放弃履行赡养和服务义务等现象发生。要把“银龄互助”与其他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与居家养老服务相衔接,切实发挥好整体效益。
(四)加大投入,促进“银龄互助”活动可持续开展。要加大对老年活动、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为大力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和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创造条件。通过财政补一点、集体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等办法解决“银龄互助”活动经费。
(五)加强宣传,不断完善“银龄互助”激励机制。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银龄互助”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评优创先等形式,表彰奖励“银龄互助”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调动各方面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积极性。
附件1:“银龄互助”结对帮扶登记表;
附件2:“银龄互助”帮扶情况记录表。
平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银龄互助 通知
抄报:嘉兴市老龄办,曹国良部长、金玉珍副市长。 |
平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 |
“银龄互助”结对帮扶登记表
镇(街道) 村(社区) 年 月 日
志愿者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结对帮扶 对象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健康情况 | 需要帮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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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互助”帮扶情况记录表
镇(街道) 村(社区)
志愿者姓名 | | 详细地址 | |
结对帮扶对象姓名 | | 详细地址 | |
帮扶日期 | 帮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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