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支付广陈镇萌芽、新埭镇星光、当湖街道塘桥圩区工程市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道: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2014年圩区建设计划的通知》(平政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你镇、街道的圩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证圩区工程的及时、顺利开展,按照《平湖市本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平财农〔2011〕54号)的要求,经审核你镇、街道上报的圩区工程政策处理费及前期的设计费等支出明细,现将补助资金344万元予以支付,其中广陈镇萌芽圩区工程政策处理费122.5万元;新埭镇星光圩区工程政策处理费133.5 万元,前期设计费等45.15万元;当湖街道塘桥圩区工程政策处理费31.5万元,前期设计费等11.35万元。市财政列专项资金—农林水事务/水利/其他水利支出,项目:林埭、广陈、新埭、当湖系列圩区工程经费。
希你镇、街道接到通知后,按照报账制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同时按照建设计划安排,开展工程施工,加强管理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另外,为了便于报账管理,原则上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报账。
二 ○ 一 二 年 一 月 十 日
抄送:广陈镇,新埭镇,当湖街道财政办,广陈镇,新埭镇,当湖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胡志梁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