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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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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114

 

 


关于印发2012年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

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暨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扎实做好2012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提出2012年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资是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物质基础,也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2012年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农资打假工作,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促进“三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资源,坚持标本兼治与打防结合、监督监管与服务引导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强、成效明显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各类坑农害农行为,从严查处违禁农业投入品,及时指导引导农民群众识别假劣农资,推进放心农资安全入户。同时,创新农资监管方式,探索建设贯穿农资供应各环节的信息化质量追溯体系,构筑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系统上下齐心协力,主要实现以下三方面目标:一是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完成省级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试点项目,新增农资信息化示范单位20家以上,综合执法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全覆盖,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水平。三是全面实现“三个提高、三个减少、三个确保”,即提高农资企业守法诚信理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识假拒假能力,减少涉农违法行为、减少大案要案发生、减少农资质量纠纷和因农资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资技术含量贡献率。

三、工作内容

(一)着力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试点。按照“试点先行、示范推进、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要在去年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要抓好“两个数据库”建设,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建设;年底前,完成1000个以上农资商品数据库建设,确保完成省执法总队下达的建设任务。二要进一步扩大农资销售环节的信息化运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农资销售单位的进销台帐制度建设,对有条件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推广运用农资进销信息化台帐,采用POS机销售管理,今年每镇(街道)新增2-3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采用多途径筹资,全面推广农资经营POS机销售管理模式。三要探索建立农资信息化运用单位的监管办法。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是农业执法机构在农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执法监管方式创新,目前尚处于探索试点阶段,需要在试点推进中加强完善,因此,在农资分类监管基础上,建设适合农资信息化运用单位的监管办法,对于推进农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绿剑”三大行动,着力提升执法权威。强化执法办案的力度、广度、深度是农业执法的首要任务和重要抓手,继续做大做强 “绿剑”执法品牌,力求在深挖源头和扩大效应上有所突破,重点抓好三大集中执法行动:一是结合春耕备耕和种子执法年活动,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为重点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二是针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三是围绕农产品消费高峰,以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开展“绿剑”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确保节日餐桌安全。三大行动力求在工作方式上集中精力,周密谋划,上下联动,在工作内容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在工作措施上继续推行跨地区办案机制,以暗访检查和专案组突破为主要抓手,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执法权威。

(三)全方位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重点区域的监管,主要包括城区农资集中区,特别农资批发企业的监管;二是强化重点产品的监管,包括种子、农药(含卫生杀虫剂)、肥料、兽药(含渔药及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疫苗等,在设施农业密集的镇(街道)等地重点加强农膜、滴灌肥药及生长调节剂使用的监管;三是强化重点企业的监管,即各农药肥料生产企业、种子生产经营大户和各饲料厂;四是强化重点行为的监管,主要是种子套“证”、套“牌”、套“袋”行为,农药盗证,复合肥含量短斤少两,在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非法使用农产品“三品一标”及未健全农资、农产品生产销售台账等。通过饲料合格证审定的生产企业和GSP兽药生产经营规范管理达标企业,重点监管其自律行为。

(四)做好为农服务,维护农民权益。农资经营企业作为与农民联系的第一主体,要注重提高农资经营组织化程度,开展连锁经营,培育壮大农资龙头企业,规范农资进货渠道,统一病虫害防治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益受损补偿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调解,依托“12316”为农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要按照《浙江省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浙江省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浙江省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办法,认真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8pt; TEXT-INDENT: 32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2.0" class=MsoNormal align=left>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是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是农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局成立由分管农业执法的副局长任组长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法制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许可科、畜牧兽医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科教科、植保土肥站、种子管理站、经作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强化监管协作,明确监管责任,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制建设。建立阶段性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以保障执法和打假工作的效能。

(二)从严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今年要抓住实施兽药质量经营规范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围绕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种子执法年和放心农资进村入户,对全市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较多、坑农情节严重、黑名单出现频率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无证经营、借证盗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将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以维护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开展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创建活动。一要明确创建标准。要制订平湖市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创建标准,确保创建质量。二要明确创建主体。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是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创建的主体,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对照创建标准,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积极改善为农服务态度。2012年每镇(街道)创建不少于2家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三要明确创建程序。由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镇街道审核,市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授予“2012年度平湖市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牌匾,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镇(街道)要围绕服务“两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主导产业布局和农资店分布特点,确定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建设区域和创建单位,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各镇街道在农资企业创建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对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经镇街道推荐,市审核,将授予“平湖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指导员”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资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对小农资店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有效整合培训资源,采取分类、分批培训的办法对小农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农资诚信经营、经营管理等业务培训,将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纳入“绿证”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范畴。

(五)加强农资监管执法联动。结合农时季节,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有计划地开展“绿剑”打假护农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农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行为。加强与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建立多元化的交流渠道,逐步实现农资质量执法监管等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紧密联系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农资经营人员手机号码纳入农民信箱短信平台,通过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向农资企业实时通报有关农资质量信息,严格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六)加强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案卷评查在衡量和检测执法水平和能力、巩固和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以及促进执法人员沟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罚适当”要求,着力抓好执法案卷评查,使农业执法水平上一个台阶。加强农业执法培训和岗位练兵,按照“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懂相关法律和精专业法规并重”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实现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舆论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扩大执法影响。

 

 

 

 

 

 

 

主题词农业  行政执法  农资打假  专项整治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执法总队,嘉兴??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胡志梁副市长。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2年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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