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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平建〔2012〕83号
转发平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
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抓好“打非
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平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抓好“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的通知》(平消安委办〔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全面清除火灾隐患,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 消除火患 通知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8日印发
平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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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消安委办〔2012〕6号 |
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集中抓好“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消安委〔2012〕13号)要求,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全面排查阶段。4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2012年5月中旬至9月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嘉兴市消安委办公室也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消安委办〔2012〕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消防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市消安委办公室要求:
一、要进一步深化消防网格式大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无“盲区”
前期,各镇、街道已经开展了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和全面排查工作,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阶段还剩余10天时间。各地要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结合“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组织好当前的大排查工作,做好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旅游景区(点)以及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地毯式、“户籍化“排查,确保排查工作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各镇、街道要按照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公安、建设、民政、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卫生、民宗、工商、旅游、安监、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部署对监管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或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二、要集中抓好“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要在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集中抓好火灾隐患的集中整治工作,要将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在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对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的现实状况和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镇、街道要在排摸的基础上及时提请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建设、商贸、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为各镇、街道、各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切实查清本辖区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以及综合性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重点解决一些综合性、多产权、多业主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辖区的火灾隐患。
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互相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隐患单位所在镇、街道为督办单位,镇、街道分管副书记为牵头督办人员,全面部署、跟踪隐患的整改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消防重点领域整治以及“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要统筹兼顾,完善机制,提高防御抗御火灾能力
前期,市消安委已经对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整治工作作了部署,为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国务院部署了“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整治工作,总的要求就是在九月底前最大限度的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以及及时发现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为此,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借鉴并完善“清剿火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将我市的火灾数量乃至火警数降到最低,为打造“平安平湖”以及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镇、街道消防隐患排查摸底情况于5月30日前书面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9月15日前报送“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9月15日前市消安委将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开展两个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导,要求各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及时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台帐备查。
附件:1.《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
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嘉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嘉消安委办〔2012〕2号
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4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国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召开了续会,毛光烈副省长要求各地、各部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会议的要求,明确重点,精心组织,加强工作衔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消防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2年5月中旬至9月底部署开展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现将《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建设为主线,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IGHT: 28pt;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2012年5月15日起至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合组成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办、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牵头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公安、建设、民政、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卫生、民宗、工商、旅游、安监、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部署对监管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或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营业。
(二)重点领域
1.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工商、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分别牵头开展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凡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凡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合用场所。消防、经信等部门要牵头开展“三合一”等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合用场所是否设置在安全的建筑内,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鹆钔2?R怠?
3.居住出租房屋。基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牵头开展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包括农家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凡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实施处罚。
4.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部门要牵头开展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和维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凡未按国家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或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责令改正;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5.旅游景区(点)。旅游部门要牵头对旅游景区(点)内的星级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是否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6.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象是本辖区内具有典型行业特征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范围有南湖、港区的化工行业,秀洲、桐乡的羊毛衫加工及纺织业,嘉善的木业加工行业,平湖的服装、箱包行业,海盐的白炽灯生产加工生产,海宁的家纺、制革生产行业等。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5月1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一套工作方案,成立一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部署,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8月15日)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对所有列管单位及市、县、镇(街道)挂牌的隐患进行检查和复查,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阶段(8月16至9月15日)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异地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地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对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坚决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科学规划行动进程,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充分发挥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互相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各地消防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提请政府建立专项行动督查制度,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要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充分发挥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等新兴传媒作用,通过发布通告、公告,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突出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开展跟踪报道。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及全警消防战略机制、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请及时上报,每月2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月2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胡俊海,联系电话:82166012)。
一2一
附件2
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部署发动情况 |
组织检查情况 | ||||||||||||||||||||||||||||||||||||||||||||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听取汇报次数 |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次数 |
召开会议次数 |
下发专项整治文件名称及文号 |
组织检查组(个) |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单位(家次) | |||||||||||||||||||||||||||||||||||||||
主要领导(次) |
分管领导(次) |
主要领导(次) |
分管领导(次) |
党委政府(次) |
公安机关(次) |
消防机构(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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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
合用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
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情况 | |||||||||||||||||||||||||||||||||||||||||||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家) |
责令“三停”(起) |
临时查封(处) |
罚款(万元) |
拘留(人)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处罚单位(家) |
罚款(万元) |
责令“三停”(起)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处罚单位(家) |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罚款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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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地下建筑及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
旅游景区(点)场所 | |||||||||||||||||||||||||||||||||||||||||||
排查建筑(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个) |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临时查封(处) |
责令“三停”(起) |
罚款(万元) |
政府挂牌督办(家) |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个) |
责令“三停”(起) |
临时查封(处) |
罚款(万元) |
拘留(人)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临时查封(处) |
政府挂牌督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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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主题词:消防 安全 专项 行动 通知
抄送:平湖市人民政府,嘉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共印42份)
校对:徐培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