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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安委办〔2012〕15号
转发嘉兴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台风过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平湖市气象台于8月8日21时将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变更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8月9日6:30分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变更为热带风暴黄色预警信号,9:30分解除热带风暴预警,台风“海葵”强度显著减弱并远离我市,对我市影响逐渐减小。为做好台风“海葵”过后的复工复产工作,防范次生事故的发生,现将嘉兴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明电〔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内部明电 | ||
发往 见报头 |
签批 |
江 强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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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部门号 嘉安委办明电〔2012〕6号 嘉机号 | ||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危险化学品 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安委办: 在防御今年第11号强台风“海葵”期间,多数危化品企业为确保安全,主动采取了停产或减荷生产、停装卸等防台措施。为实现在台风过后,该部分企业安全复产、达产,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各危化品企业应及时制定和完善安全开车(工)方案,并严格执行。重点是连续化生产装置,要按开车步骤要求,详细制定开车程序,严格按照开停车操作规程,做到有序开车、逐步放量。 二、督促各危化品企业应认真仔细做好开车(工)前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生产装置、管道及设备设施是否在台风期间受到损害破坏,检查安全阀等附件是否损伤,检查检测原材料等是否受到影响,检查电气仪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是否处于适用状态。 三、督促各危化品企业应做好开车前管道反应釜等清理工作。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反应釜罐体等,要在开车前做好氮气吹扫和置换工作,做好管道、阀门、釜体密封性检测检查。 四、督促各危化品企业应做好开车期间应急防范工作。重点落实应急器材的准备,应急人员必须到位,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执勤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危化品生产的开、停车阶段是常见易发事故的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请各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一个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专业和人员,确保防台和企业恢复生产双赢。 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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