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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经〔2012〕118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创建省级村级财务管理
规范化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
为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平湖市创建省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平湖市创建省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县实施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监察局
附件:
平湖市创建省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县
实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浙农经发〔200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10〕2号)和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平委办〔201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民满意、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创新工作载体,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逐步形成村级财务双代理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透明、民主理财到位、财会人员稳定、监督渠道畅通、管理手段现代的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体系,努力创建为省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县。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我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是扎实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同时,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好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实施阶段(
1、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事前审核,做到代理服务工作程序规范,职责明确,充分发挥服务、监督的“双重”职责;同时,配齐配足专门用于代理出纳、会计核算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和刻录机等设备,建立健全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开展全市农经人员和双代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和监督水平。
2、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网络系统。
(1)进一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现状。以2010年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为基础,各村进一步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各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三资”清查摸底情况,逐村、逐项进行核查确认,防止漏登瞒报。镇(街道)核实后,各村要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本村集体“三资”清查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2)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在全面做好“三资”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公开、突出预警、重在预防”的原则,在全市7个镇(街道)全面推广当湖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先进做法,全市各镇(街道)全面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增设原始票据、合同文本、资产资源实物图片点击查询功能,大额资金支出系统风险警示功能及合同到期自动提醒功能等,创新村级财务监管手段。
(3)稳步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触摸屏查询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在当湖街道全面推广的基础上,钟埭街道和新埭镇所有村,其他镇(街道)至少2个以上的村在年内安装“三资”管理触摸屏查询系统,并与镇(街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联网,进一步方便村内成员及时了解监督本村“三资”管理运行情况,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3、深入实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
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向社员(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工作和集体资产变动情况。按照“公开时间及时按期、公开内容真实易懂、公开程序规范严格、公开形式灵活多样”的要求,通过公开栏、村报、手机短信、触摸屏等多种形式,按季或月逐笔详细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4、坚持三年一轮审,强化审计监督。
市、镇(街道)农村“三资”管理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兑现、村干部离任、土地征用等方面实行三年一轮审和开展专项审计。同时,审计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健全“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并能得到有效落实。
具体做到六个规范:规范村级集体资金审批、规范村级银行存款账户管理、规范村级票据使用据管理、规范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村级经济合同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在各镇(街道)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农经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组成检查组,按照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村验收标准和《平湖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规定的内容,对各镇(街道)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开展工作进行检查。
2、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验收。
根据《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标准》、《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标准》和《平湖市创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县实施方案》对各镇(街道)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验收。同时做好省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项目申报工作。
3、开展平湖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镇、村认定。
由各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照《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对各村进行逐项考核打分,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完善、提高,并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镇(街道)要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突出财务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和“三资”服务中心的积极性,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开展指导,强化督查。各镇(街道)要加强指导,建立健全村规范化管理建设的各项财务制度,不定期开展督导活动。同时,要积极查处村级财务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主题词:农村 级财务管理 规范化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