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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安委办〔2012〕16号
转发关于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浙安委办〔2012〕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实施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zjsafety.gov.cn/cn/zxwj/92078.shtml)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浙安委办〔2012〕54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指南精神,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的实施步骤、评定标准的选用、评审及评审单位的管理作了详细的阐述,尤其是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通用条款进行了释义,对企业创建和监管部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都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详细阐述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实现途径,说明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制定方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二项实施指南的学习,深刻领会指南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委〔2011〕4号文件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12〕20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建设。根据《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精神,积极组织规模以上企业按照一、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于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创标工作,各地可创新方式方法,结合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地方性的评审标准和考评办法,简化评审标准和程序,着重从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来实现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安全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探索安全监管新机制,解决企业数量众多与安全监管人员缺少之间的矛盾,省安监局准备对浙江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期望通过信息化手段来实现对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监管。同时,省安监局正在开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效率,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省安监局开发的这二个系统,将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各地现有的系统进行对接,请各地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系统正式上线后,积极做好系统的应用工作,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四、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要发挥排头兵的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的治本措施。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生产规模大,管理集中度高,工艺设备先进,生产控制要求严,在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等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在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各单位同样应当发挥自的优势,做好表率,以带动其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安委办〔2012〕2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以下简称两部《指南》,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两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以两部《指南》为工作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安委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地区和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两项建设”与当前集中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将“两项建设”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考核,制定有力的措施办法,全面推进“两项建设”。
二、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重点介绍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原则和流程、评审管理、评定标准体系以及通用条款解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详细介绍了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上政府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企业如何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以及隐患查报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两部《指南》在充分总结吸收部分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做法,明确了企业“做什么、怎么做”、政府“管什么、怎么管”,为开展“两项建设”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指导。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两部《指南》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两项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两部《指南》宣贯培训,解决“两项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方式方法和具体操作等问题,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
各地区要立足创新,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思路和方法,推进“两项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要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选择突破口,从法律手段、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政策。二是要在把握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实行重心下移,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三是要创新中小企业“两项建设”工作途径。对于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要以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报、自评自改为主,简化工作程序,注重实际效果。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地方性通用标准、考评办法及隐患查报标准,由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评审,重点解决中小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的问题。要严禁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将“两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
各地区要继续抓好“两项建设”的示范地区和典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两项建设”的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标准规程、方式方法等方面探索可学、管用的经验做法。要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及时推广典型示范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标准化 隐患排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