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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公安局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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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公安局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平湖市公安局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有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局交警大队联系。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平湖市公安局深化“牵手平安行”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暨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动员部署会和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31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中心,与有关部门、运输企事业、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手相牵、心相连,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打牢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建设“平安平湖”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零增长”;确保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跃明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吴建明任副组长,警务督察大队、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教导员李希祥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导等工作。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狠抓推进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牵手职能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1.牵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禁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2.年底前,要牵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集中开展道路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问题,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组织联合工作组,深入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旅行社和重点旅游线路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督办整改。

3.今年8月底前,要牵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重新审核。对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终点的长途班线,要督促企业调整发班时间;对跨省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人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接驳运输方式。

4.牵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以本辖区客运班线所经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治理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交接工验收时联合开展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今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年底前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要会同农机监理、运输管理等部门,充分发挥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结合新三年隐患整治工作,集中排查农村客运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肃查处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夏季汛期容易出现塌方、水毁的路段,要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牵手道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逐案倒查人、车、路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防护“生命工程”,及时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当前,特别要紧紧围绕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针对夏季长途客运班线驾驶人容易疲劳驾驶等特点,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把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等作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严防发生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特大交通事故。

6.牵手文明办、宣传、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弘扬文明交通理念。

(二)牵手运输企业,着力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7.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组织专门警力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与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四见面”,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每周一次学习,每季度一次交通安全讲评。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六条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营运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单位员工接送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要落实重点车辆专管员制度,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分类指导。

8.对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逾期未审验的书面告知运输企业,责令暂停营运。每月对客货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情况进行清查,对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以上的,通报所属运输企业督促接受处理。要积极主动地与运输企业牵起手来,帮助企业完善制度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坚持严格把关。要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积极依托交通违法信息、事故信息查询平台和吸毒人员库,加强客运驾驶人信息比对,对有酒后和吸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已经聘用的建议解除聘用关系。要严把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特别是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要加强安全性能动态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

9.督促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和未严格进行监控、提示、处罚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10.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每日累计驾驶时间、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等要求及落地休息制度,严防驾驶人疲劳驾驶。

(三)牵手驾驶人,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11.将本地从事客货运的异地驾驶人统一纳入本地属地登记、教育服务管理,及时掌握客货运驾驶人在辖区和异地交通违法及记分、交通肇事情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服务。

12.开展新驾驶人领证教育和审验教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驾驶常识。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执法教育,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督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3.依托重点客货运驾驶人短信服务平台,为客货运企业及其驾驶人提供恶劣天气预警、交通事故情况、车辆及驾驶人审验、交通违法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信息提示服务。

(四)牵手交通参与者,着力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14.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扩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渗透力,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真正同广大交通参与者一道手牵手、肩并肩,全力营造全民文明交通良好风尚。8月份作为“牵手平安行”活动的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牵手平安行”活动,扩大活动声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9月份举办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发挥社区、村委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驾驶经验交流和体验活动,引导驾驶人文明驾驶。

15.完善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公示举报奖励方式,动员群众通过110122报警平台和公安微博,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真正把群众组织起来、发动起来,做到警民携手、共保平安。

16.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不断扩大文明交通宣传的影响力。加大阵地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挂图、光盘、图册和卡片等宣传资料,把宣传阵地延伸到交警窗口单位、客运场站等驾乘人员密集场所,不断扩大阵地宣传效应。十八大召开期间,告知进京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北京市区交通管制规定,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17.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制播公益广告。对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隐患,要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不断扩大警示和宣传效果。

(五)牵手相邻区域,深入推进勤务管理机制改革,大力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18.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实现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路段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降至5%以下的工作目标。

19.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以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为重点车型,根据上级安排,每月确定一个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统一行动。

20.加强对城市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以及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联合交通运输、农机监理部门集中整治农村地区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今年8月至9月,要紧密结合夏季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1.严格查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交警大队卡点中队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交警大队要利用卡口拦截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和警务通等科技装备,加强对5次、1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以及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查获车辆一律扣车至违法消除后放行。凡发现客车超员的,要对沿途“四关”勤务落实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要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管控。要切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并及时向驾驶人进行应急处置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应急能力。

22.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共享道路监控资源,在恶劣天气多发路段、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确定专人摄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交通违法车辆信息。

23.坚持网上巡逻和网下管控相结合,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和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托公路卡口拦截系统及时拦截、现场处罚,提高执法教育效果。

24.组建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在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是公安部、省厅和嘉兴市局为全面加强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今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加强十八大交通安保的重要举措。本局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和嘉兴市局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推进“牵手平安行”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凝聚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管理合力,携手推进“牵手平安行”活动。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将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融入“两个最大”和“平安平湖”建设大局,与当前公安机关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紧密结合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17项措施、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打非治违”、“三年隐患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取得整体效果。

(四)规范执勤执法。结合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和执法方法、群众工作培训,教育民警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严肃执法纪律,严禁民警对驾驶人当场收取罚款,严禁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

(五)强化督查指导。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抓检查、抓落实。交警大队要全面实行大队领导包路面中队、路面中队领导包路段的督导承包制,加强督促指导。嘉兴市局将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排名、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起色不大的地方进行整改督办,因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交警大队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嘉兴市局交警支队,不得迟报、漏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案事件,要及时上报。交警大队每周五9时前向嘉兴市局交警支队上报“牵手平安行”工作情况。201212309时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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