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144号 签发人:周玉根
关于要求对当湖街道环北二路602号房产
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请示
市国资局:
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将我局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环北二路602号房产进行出让处置。
我局于2012年7月30日委托平湖市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该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7月30日,评估总价为2274898元,评估结果于2012年8月13日至8月21日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反映意见。现要求对当湖街道环北二路602号房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联系人:阮晓峰 电话:13706733404 666404)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主题词:房产评估 核准 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