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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133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农经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及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12〕7号)精神,现将《平湖市农经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落实,以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为服务“三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作出新贡献。
附件:《平湖市农经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
平湖市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及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12〕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形成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经管理体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努力。
二、目标任务
创建工作的目标作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经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现农业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形成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进一步确立农经部门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方法步骤
按照创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此项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7月初至月底)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玉根,副组长俞卫平,成员由局所属各科室(站、队、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领导小组每季度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对创建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2012年8月至12月底)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季学法一次。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2、加强对拟提拨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的情况,考查测试成绩作为干部考察评价一个重要的依据。
3、强化机关干部法制培训,定期开展法制讲座,适时组织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机关干部学法时间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4、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月学法1次,每年集中培训1次,每年学法不少于20天,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行政管理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的决策程序。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对本部门重要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其它关系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需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建立公众参与的规划和程序,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审查制度。对本部门拟决策的事项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化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化审法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作出决策。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
1、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农规范性文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并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后上报。
2、凡以农经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必须由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平农(规)字予以发布。
3、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有案必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能力的文件必须报局法规科审查备案,凡以市农经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4、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做到定期清理和适时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
(四)实行政务公开,做到阳光行政。
1、开办政务公开栏。在平湖农村信息网上将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执法依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招聘,提干等信息公开,并在局机关设立公示栏。
2、加强信访工作。信访由局办公室和人事科负责主管协调,执法大队设立信访接待室,及时受理群众的诉求。
3、继续打好12316为农服务品牌平台,要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窗口一站式服务,增强审批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五)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切实转变执法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文明执法;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彻底扭转执法就是管人,管理就是收费的执法怪圈。
2、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作为和乱作为现象,行政处罚规范、合法、适当,行政许可合法。
3、推行预警执法。对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应先下达行政执法预警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4、严厉打假。依法加强监管力度,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主要农资制假售假行为要敢于碰硬,严厉打击,把监督责??必究。
5、规范归档备案。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备案。
(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设案和提案以及执法检查和调研提出的意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各方的反映的问题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2、加强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复议、听证案件要做到有案必受,依法办理,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要切实纠正明显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3、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督察,组织开展执法整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月至2月),抓好创建工作总结,接受各级检查验收考评。
主题词:农业 依法行政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