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统〔2012〕66号
平湖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工业品价格
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各抽中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工业品价格调查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可靠,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工作的信誉,在新形势下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宏观经济决策服务。根据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数据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嘉统办 [2012]6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6月下旬开展全市工业品价格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按方案要求确定调查产品。
2、产品目录是否有过时的,调查企业上报的是否主导产品。
3、规格品价格是否同质可比,非价格变动因素是否剔除。
4、企业是否有从事工业品价格统计工作的专报人员。
5、企业调查资料、台帐是否按规定内容、时间填写。
6、调查企业价格资料及各类价格台帐资料是否齐全,并分类整理装订归档。
二、检查步骤、时间、方式
各抽中企业首先组织自查,自查时间必须在
三、检查要求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收文后,请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通过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及措施,数据质量检查报告原件盖好公章(按检查内容逐条撰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上报,一份留底),于
附件:1、工业品价格调查自查表
2、抽中企业名单
平湖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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