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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平安监〔2012〕63号
转发《关于加强十八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
现将嘉兴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十八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嘉安监危化〔2012〕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安监站及时宣贯文件精神,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加强十八大期间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嘉安监危化〔2012〕167号
关于加强十八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2〕9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十八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实现本质安全,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要按照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内容为:易燃易爆和有毒害生产、储存场所的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应急管理,高危作业过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加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场所、装置和单位的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液位报警、超压超温、安全联锁等各项安全监控措施,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全面落实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安全保卫措施
要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流通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非法流通;要加强液氯、液氨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检查,落实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监控和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制度;要加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强化门卫安保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核查制度,从人防、技防和物防三个层面,全面落实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实名购买制度
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实名购买制度,认真查验并如实登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销售的产品种类、数量和购买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保存购买单位的有关证明文件、购买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四、严格规范成品油经营零售行为
成品油经营零售单位,要严格执行成品油销售各项规定,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客车在安全区域卸客后进站加油,坚决杜绝客车载客进站加油。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的罐装零售行为,确实需要罐装零售成品油的,购买人要出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的购买证明,加油站应如实登记购买成品油单位名称或者车号、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销售记录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五、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等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加强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许可的种类、数量存放烟花爆竹,对购买1箱以上烟花爆竹产品的,购买人要出示身份证件,零售单位要做好实名制销售登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配足配强人员值守和监控设施、应急设备,开展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产品出入库信息登记,不得采购和销售未张贴电子标签和产品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产品,严格限制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六、全面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
要从严把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口,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完善相关经营台账,严防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七、工作要求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安保工作的需要,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行专题分析、开展专题检查、制定专项措施,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为契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发生安全事故,防范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和教育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促进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制定十八大期间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安监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中查出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对涉氯、涉氨以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大型石油化工储罐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整改,待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严格执法,强化追究。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而导致发生事故、事件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严厉打击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行为。
(五)加强值守,落实日报。认真落实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日报工作制度。各地要合理安排好人员值班,加大企业监管力度,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安全生产日报范围(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全面、全程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请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给相关企业。
主题词:转发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