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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169号 签发人:周玉根
关于上报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报告
农业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名单的通知》(农办经〔2012〕23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请审阅。
附件: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和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名单的通知》(农办经〔201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业经营体制的内部活力和现代农业建设的持久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二、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按照财政、村集体和经营业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制定平湖市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建立由国家、集体和经营业主三方按一定比例共同组成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明确风险保障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重点解决一些规模经营主体因经营不善、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因素无法及时支付租金而损害承包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2、建立规模经营主体准入机制。市、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负责规模经营主体农业经营能力审查。经营主体的合法性、诚信度、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装备作为审查主要内容。将农业经营主体是否能按时履行流转协议,能否妥善处置与土地流出农户的关系,列入经营主体申报政府扶持农业项目的前置条件。
3、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订《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提高合同签订率,引导土地流转费按当年一定量的晚稻谷市场价折价结算。完善流转合同备案、审查和履行情况监管制度,100亩以上规模流转合同由市、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备案。将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情况作为村务公开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二)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
1、健全流转服务组织。市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市12316为农服务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二个对外服务窗口;各镇街道以乡镇经营管理办公室为依托,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村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市、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
2、完善流转服务内容。市、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组织土地流转供需双方见面洽谈;指导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提供签证服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参与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
3、规范流转服务程序。提出申请——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发布——组织洽淡——签订合同——审核签证——资料归档——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跟踪服务。
4、建立土地规模流转激励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村级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引导土地整村、整组流转,引导土地流转向农业“两区”集中。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适N>
1、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分类推进,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制定家庭农场的认定、登记和管理工作办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2、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为目标,不断完善思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扶持引导,逐步形成了政府为主导、村级组织为基础、市场化服务组织为骨干、信息建设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的有效供给保障规模化生产经营深入发展。
三、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开展阶段。制定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成立土地流转三级服务平台,出台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意见等。
第二阶段。2013年3月至6月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深化阶段。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各项制度。
第三阶段。2013年7月至12月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全面推进阶段。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规模经营主体准入机制等全面运行,实现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稳步增加,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壮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农经、财政、信访、国土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经济局。
(二)加大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村级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三)落实工作人员。土地流转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进一步加强市级农经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业人员;各镇街道要安排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干部进入农经队伍做好具体工作。要加强市、镇街道两级农经人员培训,尽快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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