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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165号 签发人:周玉根
关于要求救灾小麦种子转商亏损进行补助的请示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11年6月我市因梅灾小麦绝收3.5万亩,为保证当年冬季春粮生产及绿色过冬,平湖市种子粮油站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镇农技水利中心对种粮大户进行小麦需种调查摸底,根据订种及绝收面积需种量推算,全市下半年需要小麦种子40万公斤左右,而市惠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年收购小麦种子14.5万公斤,缺种25.5万公斤。为此,我市惠农种业有限公司及时与浙江省农科种业公司、安徽庐江县种子有限公司、江苏德忠种业公司(盐城)联系落实种源18.5万公斤,并于9月中下旬调运回来,调进价格3.4元/公斤(含运费)。
但在供种过程中,由于小麦救灾款未与小麦供种相结合,种粮大户自行串换或从江苏、上海等地采购小麦种,全市小麦种子仅销售了19.02万公斤,有13.98万公斤积余,只能进行转商(作饲料),转商的价格为2.09元/公斤,导致调入种子每公斤亏损1.31元,合计损失18.31万元。为此,建议对市救灾小麦种子转商亏损进行补助,请市财政给予补助18.31万元。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陆玉其,联系电话:13867329849)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主题词:农业 救灾种子 转商亏损 补助 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