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平安监〔2012〕69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相关企业:
近年来,周边地区一些电子、塑料制品企业,在员工擦拭产品清洁作业的过程中发生多起员工使用危险化学品中毒的事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镇(街道)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平湖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涉及各行各业,使用企业量大面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几率较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平湖”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相关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工作的督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
各镇(街道)安监站要在前两次排摸和近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正已烷、三氯乙烯、二甲苯、甲醇等有机溶液使用情况的全面摸查,尤其是对企业在洁净车间需要使用清洗剂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种类及相关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全面普查,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并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按照平安监〔2012〕61号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做到三清楚即:使用正己烷、三氯乙烯等有机溶剂企业及相关情况基本清楚;相关企业使用有机溶剂进行储存、使用备案的情况基本清楚;使用正已烷、三氯乙烯企业的使用数量、成分、来源基本清楚。
三、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措施
各镇(街道)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使用正己烷企业监管。加强对生产、经营含有正已烷、三氯乙烯、二甲苯、甲醇等有毒有害有机溶剂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严格监管,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督促具有相同或者类似生产工艺以及使用相近或者同类有毒物品的企业,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申报、防治责任的告知承诺等工作,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职业危害培训、告知、检测、体检等工作,检查企业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管理和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推进高毒物质替代工作,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督促使用正己烷等有毒有机溶剂清洗产品的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鉴,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方法,采用其它低毒物品替代。如确属产品生产需要,一时难以改变的,必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各项措施,其作业岗位必须设置有效的局部负压抽排风装置,做到作业环境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督促企业及时发放并加强对职工配戴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同时要密切关注员工身体健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送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治疗,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
四、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调查摸底工作,要组织开展一次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凡发现未进行储存、使用备案,擅自使用正已烷、丙酮和三氯乙烯等有机溶剂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并限期向市安监局进行储存、使用备案。对发现故意隐瞒违规使用包括正已烷在内各种有毒清洗剂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镇(街道)安监站要通过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讲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和企业劳动从业人员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和知识,认真指导广大群众识别、预防职业病有害因素,充分运用《职业病防治法》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使员工们掌握了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健康的保护意识。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使用 监管 通知
副主任刘耀明,副市长钱勇彪,政协副主席柯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