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统〔2012〕73号
平湖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单位入库时效,根据嘉兴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核查范围
1、2012年1-7月工商部门新登记注册而未进入名录库的企业;
2、基本单位名录库中营业状态为非“营业”的企业(停歇业、筹建、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和其他);
3、与质监、工商、民政、编委等部门比对发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及注册码不一致的单位;
4、历年遗漏的单位。
二、核查内容
1、新登记企业未入库原因;
2、企业营业状态是否准确;
3、与部门比对不一致的情况。
三、核查要求
1、本次核查是为年度核查所进行的前期清查,也是为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开展打好基础,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次核查工作;
2、本次核查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要抓紧时间布置,保证按时完成;
3、各镇、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质量,核查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核查结果。
四、核查结果处理意见
1、工商新登记而未能入名录库的企业,写明原因于
2、与质监部门比对的核实结果于
3、营业状态为非“营业”的核查结果于
4、与工商、民政、编委等部门比对的核实,如名录库错误的修改名录库相关数据,名录库正确的,写说明上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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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统计局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