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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科技〔2012〕47号
平湖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行动
实施方案(2012—2015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壮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培育行动的重要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在全市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充分发挥中央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途径,更是提升我市企业和产业竞争力,保证税收长期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与嘉兴先进县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距我市科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50家以上的目标尚有很大距离。因此,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对促进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发展壮大,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向发展壮大,造就一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力争“十二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50家。
三、基本原则
(一)多方联合,整体推进。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同;二是建立市镇联动。进一步确立培育企业所在镇街道政府的属地责任,加大协调和扶持;三是突出政企联动。切实强化培育企业的主体地位,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必须做到自主、自觉、规范。
(二)营造环境,注重集成。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升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为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营造良好环境。注重各级、各类财税政策和要素保障的集成,形成合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倾斜支持。
(三)点面结合,重点推进。突出在科技型企业分布较为密集的“两区、两团”为重点,加大培育行动实施力度,同时兼顾其他镇街道重点企业的挖掘、培育工作。突出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新材料、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等领域,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
四、培育对象
采取镇街道推荐,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筛选,确定培育对象。培育对象主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且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主营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创新意识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工作主观上积极,组织上保障,行动上踏实。
4.企业在科技项目实施、专利申请、新产品申报、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有一定基础。
5.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实施研发费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五、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
(一)开展培育企业推荐和筛选。各镇街道根据条件,深入调研排摸,经党政主要负责人把关,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推荐培育企业名单。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将培育企业汇总,递交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
(二)加强指导服务。市级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责,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对于培育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市科技局要重点做好企业科研项目的立项、产学研合作、研发中心建设、专利申请等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企业财务制度建设的服务工作;税务部门要重点做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经费专帐管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各镇街道要建立党政领导与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联系挂钩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加大镇街道相关政策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成效宣传。各镇街道利用自己组织的有关会议进行组合式政策宣传,营造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其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申报培训。针对确定的培育企业,开展专题性或综合性的培训工作,使得企业相关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能够通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规定,熟练掌握相关的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实务,提高企业各项工作的规范性。
(五)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初审工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采取统一受理、协同检查、集中审定的方式,提高行政透明度,扎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与推荐工作。
(六)加强政策引导,夯实创新基础。市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积极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创新管理制度,大力培养与引进创新人才,不断完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夯实创新基础,提高创新能力。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企业创新扶持,及时支持企业创新发TEXT-INDENT: 32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class=MsoNormal>(七)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运用市场机制,集成社会力量,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帮助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创新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使企业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标准与要求。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行业诚信建立行业权威,为企业提供合规、合法、合适的专业化优质服务。
(八)加强跟踪服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企业要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以及出现的新问题,要建立“一对一”的服务联系制度,积极指导与帮助企业改进提高。要积极落实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培育行动实施情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组织调研和指导服务工作。
2.各镇街道负责本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的具体实施。做好区域内重点企业的调研座谈,把握条件,推荐培育企业名单,并细化各家企业的指标现状、单个指标的达标时间和申报认定时间。各镇街道要集成资源,加大本级财政政策的支持,加大投入,完善措施,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全面提高镇街道的科技进步水平。
(二)实施步骤
1.组织部署阶段(2012年10月—11月)
各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做好培育企业推荐的各项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12月至2015年9月)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确定的培育企业名单,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并开展年度先进评比和表彰。各镇街道建立联挂制度,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3.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平湖市财政局
浙江省平湖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平湖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高新技术 企业 培育工作 实施方案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