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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2〕214号
关于下拨2012年省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水稻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2〕20号)文件要求,全市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立省级水稻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6个,实施的主要内容为示范推广优良品种、集成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开展社会化服务及技术指导培训等。为推进项目实施,现将相关项目建设资金5.4万元予以下拨,主要用于项目区内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等。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计划文件核定的建设内容和财务核算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2年省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资金补助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
2012年省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资金补助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拨付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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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钟埭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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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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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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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曹桥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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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陈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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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仓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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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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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主题词:农业 水稻高产 项目 资金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