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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科站:
现将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平湖市司法局、平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
请局属各科站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及时发局法制科并将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发送法制科。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附件: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
平湖市司法局
平法宣办〔2012〕18号
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第二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时逢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认真筹划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中旬至2012年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一)围绕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围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力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宣传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水环境治理、城市有机更新、全面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围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宣传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宣传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举措及取得的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活动内容
今年,市法宣办根据嘉兴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行2012年“12·
(二)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工作;
(三)组织开展2012年度省级、嘉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考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五)组织参加《浙江日报》“2012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六)组织开展“十佳法制宣传员”评选表彰活动。
(七)组织播放、悬挂和张贴一批横幅、标语。在“1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精心谋划,认真制定“12·
(二)整合资源,形成特色。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法律八进”活动相结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结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有效激发法制宣传队伍活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法制宣传模式,形成法制宣传合力,打造平湖特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品牌。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抓紧制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于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 平湖市司法局
平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法制宣传 “12·4”活动 通知
抄送: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司法局、嘉兴市法宣办,平湖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王碎社副市长。 共印50份 |
平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主题词:转发 法制宣传 “12•4”活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