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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
文件 |
平湖市财政局 |
签发人:周玉根
平农经〔2012〕202号 唐华荣
关于上报2011年度省立项生态循环农业
示范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省农业厅、财政厅:
根据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浙农计发〔2012〕73号)和《??(浙财农〔2012〕35号)的要求,平湖市和嘉兴市分别对2011年省厅下达给我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项目——平湖市新仓镇和新埭镇两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给予绩效评价,现将两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分别予以上报,请予审核。
同时,按照省浙农计发〔2012〕73号文件规定,特申请以上两个建设项目省以奖代补资金各20万元,计40万元,请予批准。
附件:1.平湖市新仓镇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平湖市新埭镇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财政局
主题词:循环农业 示范工程 项目 绩效评价 报告